上海音樂學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26 11:40:23上海音樂學院
一、學校全稱上海音樂學院
二、校址校本部:上海市徐匯區汾陽路20號
三、層次□本科□高職□專科
四、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公共事業管理(藝術管理)專業17名;音樂科技與藝術專業20名;藝術類專業招生人數為全國統招計劃數。
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限英語。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無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九、錄取規則1、秋季集中錄取階段,我院將根據各省(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提供的投檔考生人數進行錄取[省(市)高招辦提供的投檔比例范圍內(投檔比例:上海地區不超過105%,其他地區不超過120%),根據生源情況,確定院校的投檔分數線]。進檔考生所填專業順序,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當考生所填的專業均不能滿足,但本人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調劑,且符合相關調劑專業的要求,我院將按分數從高到低調錄到未滿計劃的專業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見),不服從專業調劑或雖愿意調劑但分數偏低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藝術類專業均需本院校考專業合格。
4、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詳見本院藝術類招生章程。
十、收費標準學費標準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住宿費標準上海生源(除郊區以外)一律走讀,外地生源安排住宿。每生每學年15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學校名稱上海音樂學院
證書種類修學期滿,達到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音樂學院本科畢業證書。
十二、聯系電話招生辦公室:021-64376411,64315846
十三、投訴電話紀律委員會辦公室:021-64317667
十四、網址http://jwc.shcmusic.edu.cn/Html/zhaoshengbangongshi/bkszsxx/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十六、其他須知公共事業管理(藝術管理)專業一年級課程在復旦大學楊浦校區就讀,二年級起回本院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