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6-29 10:18:49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切實維護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以及《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6號)、教育部關于印發《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點》的通知(教政法【2012】2號)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院全稱: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部標代碼:13515。
第三條
學院是2004年2月國家教育部首批確認的“獨立學院”,辦學層次為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的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院地處甘肅省省會蘭州市,與蘭州理工大學毗鄰。學院以工學專業為主,兼備理學、文學、管理學專業,目前設有28個本科專業,在校學生近萬人。學院與吉林大學、湖南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上海理工大學、北京信息科技大學、西安理工大學等10余所高等學校開展委托培養計劃。
第五條
學院堅持以“多學科、教學型、應用性、有特色”的工程師的搖籃的辦學定位,遵循“以學生為中心、以教師為主體、以學術為指導”的辦學理念,按照“實施規范管理,營造人文氛圍,建設精明團隊,確保培養質量,創建一流學院”的建設發展思路,努力培養“實踐能力強、創新意識強,文化素質高、社會價值高”的高級工程技術應用型人才。學院在董事會的領導和全院教職工的共同努力下,秉承“求是、礪志、篤行”的校訓,不斷拼搏進取,開拓創新,努力將學院建設成為“區域一流、行業一流”的教學型大學。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院成立由院長、主管院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全面貫徹落實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院招生工作決議,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條 學院接受蘭州理工大學紀檢監察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對招生錄取的全程監督;同時成立學院紀檢監察領導小組,全面監督學院招生錄取工作。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院招生就業處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全面系統地宣傳學院的辦學理念、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目標;開展招生工作調研;編制招生來源計劃;組織招生錄取工作;組織新生報到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2012年學院共有23個專業面向全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招生計劃2200名。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發布信息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院招生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機構的統一安排進行,實行 “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采取網上遠程錄取方式,男女比例不限,應、往屆生一視同仁。新生報到后可在兩周內自主申請調整專業。
第十二條
對于享受各種增加分數投檔優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學院其他專業不限制應試語種,但學生入學后大學外語課程僅安排英語教學。
第十四條
考生專業安排按照分數優先、同時參照相關科目成績的原則進行。若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者根據考生志愿和成績安排適宜專業。
第十五條
身體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六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獎助學金
第十七條 新生獎學金
1、第一志愿報考我院,高考分數超出當地一本錄取分數線者獎勵10000元;
2、第一志愿報考我院,高考分數超出當地二本錄取分數線者獎勵5000元。
第十八條 院長獎學金 10000元/人年
第十九條 學院獎學金
1、學院一等獎學金 3000元/人年
2、學院二等獎學金 2000元/人年
3、學院三等獎學金 1000元/人年
第二十條 專項獎學金
學院專項獎學金由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捐助,設有中國機械工業教育協會獎學金、中國機械工業人才開發中心獎學金、深圳市華育昌國際科教開發有限公司獎學金、深圳市匹基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上海融昌計算機系統工程有限公司獎學金、北京深華設備租賃有限公司獎學金、深圳先科企業集團獎學金、香港必進有限公司獎學金、招商銀行獎學金、蘭州銀行獎學金、中國移動蘭州分公司獎學金、北京數碼大方科技有限公司CAXA獎學金、蘭州學源理工科技圖書有限公司獎學金、甘肅肅瑞混凝土有限公司獎學金、浙江海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獎學金。年度最高獎勵3000元/人年。
第二十一條 國家獎助學金
按照國家政策,學院學生享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國家助學金(3000元/人年)、經濟困難學生臨時補助及困難學生伙食補貼。
第二十二條 學院各類獎助學金受獎面占學生總數的近60%。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聯系方式
第二十三條 學生各項收費按照甘肅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1、學 費:理工類10500元/人年,人文、經濟、管理類9000元/人年
2、住 宿 費:900元/人年(學生住宿一律實行公寓制)
第二十四條 聯系方式
1、聯系電話:0931—2866675, 0931—2866679
2、傳 真:0931—2866679
3、通訊地址: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龔家坪北路211號
4、郵政編碼:730050
5、學院網址:http://wwwlutctecn
6、 E-—mail:jsgcxyzb@163com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