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術學院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公布(2)
2011-01-06 11:17:48湖北美術學院招生信息網
3、現場確認程序:
① 交驗報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不準持臨時身份證或戶籍證明進行現場確認)。
②考生本人網上填寫的報名信息,要求填寫完整,信息真實,內容準確。現場確認時請考生認真核對并簽字確認,考生網上報名信息填寫錯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③繳納報名考務費180元/每個專業方向(無錫考點報名考務費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核準的收費標準執行),并現場領取《專業考試準考證》。
第八條 往年在我院招生專業考試中舞弊的考生,2011年報考我院本科招生專業考試的專業成績無效。
入學考試
第九條 報考我院各專業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由我院組織的美術專業考試和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全國高考)。考生是否需要通過生源地所在省美術類專業聯考,按該省統一要求決定。我院專業考試科目、時間、地點及安排詳見《2011年專業考試考點設置及報名、考試時間安排表》。
評分辦法、錄取規則
第十條 我院專業考試各科滿分100分。由我院專業教師組成閱卷組,按照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實行封閉式閱卷。
第十一條 我院專業考試按照招生計劃數的3—5倍劃定專業合格分數線。查詢專業考試成績,請于2011年4月20日后登錄湖北招生信息網(http://zsxx.e21.cn),學院不另寄發專業合格證。
第十二條 學院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三條 根據我院教學安排的需要,考生在高考時外語考試語種僅限英語,成績不低于60分;語文成績不低于80分;數學成績計入總分(服裝表演專業不作單科成績要求)。
第十四條 只錄取填報我院第一志愿并達到我院文化投檔資格線的考生,錄取時根據專業志愿按照折算分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錄取時,對進檔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按本章程第十六條比例折算辦法相加,計綜合總分排序,根據政審體檢情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各專業的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比例折算辦法如下:
1. 繪畫、雕塑、藝術設計、工業設計、動畫專業和美術教育專業方向:高考文化成績占40%,專業成績占60%。
2.書法與藝術教育專業方向:高考文化成績占60%,專業成績占40%。
3. 美術學(史論)、藝術設計學、藝術管理專業:不進行繪畫基礎測試,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本省普通二本最低投檔線后,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當總分相同時,按照英語和語文成績相加后從高到低錄取。
4. 服裝表演專業方向:只考表演基礎,不進行繪畫基礎測試。考試時,必須將頭發束起,著淡妝,自備比基尼泳裝。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按表演專業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七條 考生在我院國畫、油畫、版畫、壁畫與綜合材料藝術、美術教育、雕塑系專業總分排序前6名;環境藝術設計、服裝藝術設計、工業設計系專業總分排序前9名;動畫學院、視覺傳達系專業總分排序前10名及美術教育專業方向專業總分排序前3名的考生,其文化成績達到我院劃定的高考投檔資格線并符合錄取的相關條件,可不受我院總分折算方式和英語、語文單科成績要求的限定,優先錄取,書法、服裝表演及藝術教育專業方向除外。我院附屬中專部應屆畢業生中品學兼優者,可優先錄取。
第十八條 對于各種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依照國家優錄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