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農業大學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09-04-07 09:22:58四川農業大學本科招生網
四川農業大學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學[2009]2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并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四川農業大學是一所具有百余年辦學歷史、特色優勢明顯、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
第三條:四川農業大學分設四川省雅安市本部校區(距成都120余公里)、都江堰市分校區和成都(溫江區)校區。
學校聯系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新康路46號;郵政編碼:625014
聯系電話:0835-2882501,2882211(傳真);
電子郵箱:cnzsjy@sicau.edu.cn
學校網址:www.sicau.edu.cn
第四條:學校有博士和碩士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遠程教育和國際合作辦學等層次類型完整的高等教育體系。在雅安校本部設有農學院、動物科技學院、動物醫學院、林學院、園藝學院、食品學院、信息與工程技術學院、經濟管理學院、資源環境學院、生命科學與理學院、政治與法學學院、語言學院、藝術與體育學院、遠程與繼續教育學院等14個學院,在都江堰分校設有城鄉建設學院、文理學院、職業技術師范學院等3個學院,在成都市溫江區設有科學研究院。
第五條: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尚有部分預留計劃,準備向生源較富余的省(市、自治區)投放。
第六條:凡符合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09>2號)精神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
第七條:我校在招生錄取時,不限男女比例。英語專業(及各專業方向)限英語語種學生報考,其余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
第八條:今年,我校錄取將遵循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綜合考察,擇優錄取的原則。
本碩連讀相關專業高考外語成績要求達到外語總分的60%以上,其它專業不要求各相關科目的成績。
美術、體育類考生在專業成績和文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控制線的基礎上,按文考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投檔。
第九條:對填報我校志愿的考生,根據國家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可以享受加分投檔或降分錄取的鼓勵政策。
第十條:我校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和學費標準在各省(市、自治區)統一編印的《招生計劃匯編》公布。
住宿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1200元。
第十一條:我校設有國家及其它獎(助)學金和社會捐資的獎學金每年2000余萬元;其中,國家獎學金(每生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5000元)、國家助學金(每生1500-3000元)。中國農業銀行四川省分行在學校開設有國家助學貸款。2009年,四川省鼓勵和實行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十二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各省(市、自治區)招辦的規定為準。
第十三條:本章程由四川農業大學學生處負責解釋。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