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術學院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公布
2011-01-06 11:17:48湖北美術學院招生信息網
湖北美術學院201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湖北美術學院是我國中部地區唯一一所專門高等美術學府,我院是舉辦本科和研究生學歷教育的公辦高等美術院校,隸屬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為湖北省教育廳。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和有關規定,規范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校名全稱為湖北美術學院,學院部頒代碼為10523。學院現
址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科技園栗廟路6號(藏龍島校區),武漢市武昌區中山路374號(曇華林校區)
第三條 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學院隸屬湖北省人民政府。上級主管部門為湖北省教育廳。
第四條 學院全日制本科招生的主要種類為:普通高考藝術類考生。對港澳地區及臺灣省藝術類招生按“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培養目標:致力于培養崇德、篤學、敏行、致美,富有創新能力和創業精神的應用型、研究型和復合型的高素質藝術專門人才。
招生對象及報名
第六條 報名對象及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我院專業學習的要求;
4、報考我院服裝表演專業的考生,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85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70米。
5、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①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②因觸犯刑律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
③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不滿一年者(從被處分之日起,到報名開始之日止);
④往年在全國八所美術學院及清華大學美術學院任何一個專業考試考點被認定舞弊的考生。
第七條 報名辦法:
1、申請報名者于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2月6日登錄中國美術高考信息網(http://www.mei-shu.cn)網上填寫報名信息,考生必須按要求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時,我院不再接受沒有參加網上報名的考生報名。(每日開通時間6:00-23:00)
2、符合報考條件者,直接到我院省內、外招生考點現場確認,就地考試(不收報考作品、不接受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