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學2009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2009-06-05 10:30:54河南科技大學
河南科技大學2009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根據教育部、河南省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為做好我校2009年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1.學校全稱:河南科技大學
2.學校代碼:10464
3.辦學地點:河南省洛陽市
4.學習地點:根據學生所錄取的專業和教學安排,分別在四個校區(西苑校區、景華校區、周山校區、開元校區)學習。
5.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6.辦學層次:以本科教育為主,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學校目前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是教育部授權的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單位。
7.辦學特色:學校是一所工科特色突出、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大學,具有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法學、歷史學、教育學等10大學科門類。
8.證書頒發: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校學位證書。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
1.計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主要通過兩個渠道公布:一是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我校通過招生簡章與學校招生信息網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2.外語語種:報考英語專業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報考日語專業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日語或英語;我校公共外語僅開設英語,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不要報考,以免帶來入校后學習上的不便。
3.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對國防生身體狀況要求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4.男女生比例:除國防生外,我校各專業對男女生比例無特殊要求。
三、錄取規則及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
1.全面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2.提檔比例:我校按照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協商的比例提檔。
3.學校按照“志愿清”的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為保證生源質量,體現考生權益平等的原則,在第一志愿未滿的情況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4.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辦法予以錄取。即A、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的專業志愿,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B、對于進檔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5.報考我校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確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文化分和專業分之和的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報考我校美術學專業的考生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生源所在省確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文化分乘以30%加上專業分乘以70%之和的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6.報考我校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省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按照文化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7.高考附加分:對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優錄條件的考生,在高考實際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8.錄取結果公布:錄取結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規定的形式公布。
四、收費標準
1.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及書本費等費用,其收費標準執行河南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
2.對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將根據學生的困難情況,按照國家和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的政策進行資助。
五、其他
1.河南科技大學與英國東倫敦大學(網址:www.uel.ac.uk)、赫特福德大學(網址:www.hert.ac.uk)聯合舉辦中外合作辦學本科教育。該批學生成績合格者,頒發河南科技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位證書。學生在校期間符合條件者可選擇赴英方學校學習,成績合格者可獲得英方學校的學位和文憑。
2.河南科技大學林業職業學院的招生錄取工作由河南科技大學負責,錄取的學生在林業職業學院上課(該學院辦學地點在河南省洛陽市中州東路2號),學生畢業后頒發河南科技大學專科畢業證書(證書內容填寫:在我校林業職業學院XX專業學習)。
3.河南科技大學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六、學校招生部門聯系方式
招生部門:河南科技大學招生就業處
地址:洛陽市澗西區西苑路48號
郵政編碼:471003
工作電話:0379-64270929(兼傳真)
咨詢電話:0379-6416073664160726641607306416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