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石油學院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2009-05-25 15:17:15大慶石油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大慶石油學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招生行為,體現“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大慶石油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大慶石油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大慶石油學院,英文名稱為“DaqingpetroleumInstitute”。
第四條學校代碼:10220
第五條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全國重點大學。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是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六條辦學層次:學校具有博士、碩士、學士三級學位授予權,以培養全日制普通本科、碩士、博士研究生為主。
第七條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大慶石油學院。
第八條辦學地點:校本部(本科)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高新技術開發區發展路199號郵編:163318
分校區(藝術學院)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晚報大街5號郵編:163311
分校區(高職專科)地址:河北省秦皇島市河北大街西段550號郵編:066044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大慶石油學院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以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大慶石油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討論決定學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條大慶石油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大慶石油學院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宣傳工作組,負責學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
第十二條學校紀檢部門負責監督招生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大慶石油學院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的規定,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計劃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認真執行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的規定。
第十四條大慶石油學院根據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年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五條學校2009年錄取工作繼續采取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進行。
第十六條學校按照“志愿清、專業清”的原則錄取,不設志愿級差和專業級差。我校維護第一志愿填報本校的考生利益。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七條進檔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般做退檔處理:
(1)考生分數未達到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
(2)考生分數未達到所報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且不服從專業調劑;
(3)在計劃數有限的情況下,對于同等分數、同等志愿條件的考生,學校優先錄取三好學生、優秀學生等受獎勵者。
第十八條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年度加分政策,我校按照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
第二十條工業設計、建筑學兩專業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術基礎。
第二十一條除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英語、涉外旅游等專業要求男1.7m,女1.6m以上外,我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對考生的身體條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二十二條學校在招生計劃未完成的情況下,接收調劑考生。
第四章學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我校根據黑龍江教育廳、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下發的《關于調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專業收費標準的通知》中的有關規定,收取學費。
大慶石油學院學費標準(普通類專業排名以拼音排序)
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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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元
|
專業名稱
|
學費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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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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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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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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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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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控技術與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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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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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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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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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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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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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術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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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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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物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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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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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材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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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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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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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技術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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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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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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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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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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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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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工程
|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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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
|
4500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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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醫學工程
|
4500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4500
|
石油工程
|
4500
|
給水排水工程
|
4000
|
市場營銷
|
4500
|
工程管理
|
4500
|
通信工程
|
4800
|
工程力學
|
4000
|
土木工程
|
4000
|
工商管理
|
4500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3500
|
工業設計
|
4500
|
信息與計算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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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3500
|
行政管理
|
4000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4500
|
應用化學
|
4000
|
化學
|
3800
|
應用物理學
|
2800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4500
|
英語
|
4000
|
環境工程
|
4500
|
油氣儲運工程
|
4500
|
會計學
|
4500
|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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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4500
|
資源勘查工程
|
4500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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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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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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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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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設計(藝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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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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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設計(藝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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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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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表演(藝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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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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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編導(藝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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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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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大慶石油學院應用技術學院招收的專科(高職)各專業學費標準均為6000元/年/人。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四條學校設立優秀新生學生獎學金和優秀學生獎學金,以及國家獎學金、“鐵人”獎學金、特困優秀獎、“孫越崎”獎學金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評審。
第二十五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等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制度,通過積極協助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安排勤工助學崗位、籌集社會捐助等方式幫助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六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和其它費用。
第六章學校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第二十七條聯系方式:
校本部(本科)電話:0459-6503662,
傳真:0459-6504149;
分校區(藝術學院)電話:0459-6394925分校區(高職專科):
秦皇島校區電話:0335-8065200,
傳真:0335-8065200;
學校網址:http://www.dqpi.edu.cn,
招生辦網址:http://zsb.dqpi.edu.cn,
招生辦電子信箱:zsb007@126.com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根據國家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有關招生政策制定。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未盡事宜及解釋權屬大慶石油學院招生辦公室
大慶石油學院招生辦
200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