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12:18:57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學院概況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是由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申辦、經教育部批準,按照新機制、新模式舉辦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具有獨立校園、獨立財務、獨立法人,校園環境幽雅,師資力量雄厚,實驗施舍配套齊全,辦學條件優良。學院占地536畝,建筑面積225913平方米。學生宿舍公寓化管理。學院依托電子科技大學的學科基礎,根據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所開專業貼近市場。課程設置緊密圍繞人才培養目標,通過加強與相關產業、行業和部門的聯系,廣泛建立教學、科研、實訓基地,為學生的就業打下堅實的基礎。
2009年我院面向全國二十四個省市招收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業工程(物流管理)、市場營銷、電子商務、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英語(國際貿易)、工業設計、藝術設計、動畫設計等17個專業,計劃人數1600人。
二、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辦學形式全日制
五、校址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堯山校區
六、錄取要求
1、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
2、外語教學相應只開設英語課程,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考慮。
3、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七、錄取規則
1、學院的招生錄取工作實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學院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投檔的考生分數(含各類加分)從高到低,并對考生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3、學院藝術專業考生按照60%(專業課成績)+40%(文化課成績)的總和分,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并列,則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4、學院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按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
5、江蘇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錄取辦法。
6、往屆生的錄取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八、收費標準
根據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及實際辦學成本,本著以支定收的原則,確定收費標準。非藝術類專業學費為150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為18000元/生·年,住宿費為600—1200元/生·年。若因各種原因辦理退學,學費按月辦理退費手續。
九、學歷、學位證書
學習成績合格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本科畢業文憑和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十、獎助措施
我院堅持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貫徹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推進素質教育的教育方針。為激勵品學兼優的學生,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學院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科技創新獎學金、考研獎學金、社會實踐獎學金及各種單項獎等多種獎學金,獲獎面達40%以上。
十一、本章程適用于我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學院招生部負責解釋。
十二、通訊地址:廣西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堯山校區
郵政編碼:541004
聯系人:陳麗軍、彭鵬
電話:0773-3873116、3873119
傳真:0773-3873119
E-mail:xkzs@gue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