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9-06-04 10:54:56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
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員會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學院代碼:14080
第五條學院地址:山東濟南市旅游路4657號(旅游路東首)
郵編:250103
第六條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七條學院批準成立的時間:學院前身山東省城市建設學校創建于1980年,2006年4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成為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八條基本情況:
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由山東省教育廳、建設廳共管,建設廳主管。學院位于濟南東部教育城彩石片區,占地1163畝,擁有良好的教學、實訓、生活條件,交通便利。學院校舍總建筑面積約18萬平方米。學院教學設施齊全、教學設備優良.全院所有教室均可使用多媒體教學。學院新建1.7萬m2實訓教學樓,具備基礎及專業實驗實訓條件,現有教學儀器設備總值約計3400萬元,實訓設備不僅能滿足教學需要,而且能面向社會提供良好服務。土工、力學、建材、給水、排水、電工等實驗室有較高的設備配置,其中建材實驗室具有“山東省二級實驗室”資質,給排水實驗室擁有國內先進的TOC環境檢測儀。學院是山東省職業教育“十、百、千工程”確定的10處實訓基地之一,是教育部中央財政職業教育專項資金支持的實訓基地建設學校,是山東省建筑行業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培訓基地。學院先后被評為山東省職業教育示范性院校;被教育部認定為“國家級重點職業學校”;被建設部授予“全國建設人才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被國家體育總局評為“全國群眾體育先進單位”。2008年被教育廳評為“山東省高校學生宿舍管理工作先進單位”。
學院現有教職工504人,其中專任教師375人,專任教師全部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院教師隊伍中有博士3人、碩士117人;有教授1人。112人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山東省教學名師1人,省級優秀教師3人,濟南市拔尖人才1名,省級教學能手1人,省職業院校教學能手4人,省職業院校骨干教師1人;有5位教師擔任了建設部專業指導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學院重視教師“雙師”素質隊伍建設,現有97名“雙師”素質教師,成立了由企業領導和技術專家組成的專業指導委員會,定期選派專業教師到企業實習鍛煉,提高教師的實踐實訓技能。
學院設有六個教學系部,即建筑工程系、市政與環境工程系、建筑與城市規劃系、工程管理系、基礎教學部、成人教育部。目前開設20個高中高職專業:建筑工程技術(專業代碼560301)、工程測量技術(專業代碼540601)、城鎮規劃(專業代碼560201)、建筑設計技術(專業代碼560101)、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代碼560102)、園林工程技術(專業代碼560106)、給排水工程技術(專業代碼560603)、市政工程技術(專業代碼560601)、城市燃氣工程技術(專業代碼560602)、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專業代碼560402)、(樓宇)智能化工程技術(專業代碼560404)、工程監理(專業代碼560504)、工程造價(專業代碼560502)、建筑經濟管理(專業代碼560503)、城市管理與監察(專業代碼560202)、房地產經營與估價(專業代碼560701)、建筑工程管理(專業代碼560501)、環境藝術設計(專業代碼560105)、建筑電氣工程技術(專業代碼560403)、物業管理(專業代碼560702)。
建設行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需要大量高素質技能型人才。學院全體教職工將繼續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走產學研結合的發展道路”的辦學方針,秉承“崇德尚能,博學樂業”的校訓,提高辦學質量,建設和諧校園,努力把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建設成特色鮮明、優勢明顯、在省內外有一定影響的高職學院。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由紀檢監察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學院設立招生辦公室,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展開工作。
第十條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普通專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2009年面向山東、河北、山西、江蘇、遼寧、內蒙古、黑龍江、吉林、浙江、安徽、陜西招生。招收普通高職學生2400人,其中山東2260人,河北20人,山西20人,江蘇25人,遼寧10人,內蒙古10人,黑龍江15人,吉林10人,浙江10人,安徽10人,陜西10人。
第五章錄取
第十二條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十四條按教育部要求,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綜合考察考生德、智、體等素質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外語語種要求:語種不限、不加試口語。小語種新生入學后,需改學英語。
第十六條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八條錄取原則:
1錄取原則: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并在考生志愿中填報我院。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原則上按分值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若線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再從第二志愿考生中擇優錄取。志愿間不采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錄取批次為專科二批。
2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辦咨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六章其它
第十九條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按照山東省物價局、財政廳的規定的標準收費。住宿費按山東省物價局統一制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退學學費規定:執行魯政辦發[2000]68號文件精神。
第二十二條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制度
1獎學金、助學金:學院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實行助學金、獎學金制度。
2勤工助學:為使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設立勤工助學崗位。
3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學院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協助辦理助學貸款。
4學校為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入學設立綠色通道。
第二十三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證書種類:省教育廳驗印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四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山東城市建設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有效。
聯系方式:
電話:0531-89709888、67892888傳真:0531-67892886
網址:www.sdcjxy.com郵箱:zsb_sdcjxy@163.com
監督電話:0531-89709979郵編:250103
校址:山東省濟南市旅游路4657號(旅游路東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