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陜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2024-08-26 14:34:22陜西職業技術學院
陜西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國家教育部、陜西省教育廳有關政策規定,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有序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陜西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第四條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省屬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證書頒發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條辦學地址
白鹿原校區:西安市灞橋區狄寨路2028號;
長安校區:西安市長安區杜曲街道樊川路3369號。
第七條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9-83618125學校網址:www.spvec.com.cn
第八條陜西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學校。學院位于古城西安,有長安和白鹿原兩個校區,占地面積977.05畝,有教職工835名,有在校生14000余名。學校設有電子信息工程學院、新商科學院、旅游與文化學院、對外貿易學院、建筑工程學院、汽車工程與通用航空學院、學前教育學院、環境藝術學院、人工智能學院、國際交流與合作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和基礎課部等12個教學單位,現開設53個專業。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九條學校成立由校長、分管副校長、職能部門和各二級學院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決策學校招生工作。
第十條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校企合作與招生就業辦公室,落實招生工作委員會各項決定。
第十一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2024年我校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專業和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生源省級招考部門公布數據為準。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我校錄取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有關招生的政策規定和最低控制分數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專業安排按照“分數優先、遵從志愿”原則。
第十四條外語語種要求:學校招生時對考生高考外語語種不作限制。但學生入學后學校只提供英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第十五條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錄取方式:對所有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依志愿按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同一專業,成績高者優先。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未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時,則按照投檔成績結合體檢結論等情況調劑錄取,直至錄取滿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在高考統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美術類專業的錄取規則為按照考生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50%+(省級統考成績÷省級統考滿分×高考文化課滿分)×50%,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