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咸陽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2024-08-26 14:28:42咸陽職業技術學院
咸陽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高職(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學院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概況
學校全稱:咸陽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咸陽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
第三條咸陽職業技術學院是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咸陽市人民政府直屬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院校。學院位于國家級新區——西咸新區灃西新城,占地1306畝,總建筑面積40.4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9.5億元,教學儀器設備值1.5億元。學院共有教學院13個,全日制在校學生20000多名,開設有醫學、機械、電子信息、汽車、建筑、化工、財經、師范、農林等大類50多個高職專業,擁有國家高水平專業群1個,省級高水平專業群5個。學院秉承厚德強能、育人惠民的校訓,精講多練、言傳身教的教風,勤學苦練、礪志成才的學風,堅持學生為本、質量立院、全面發展、優質就業的辦學思想,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綜合實力越來越強,辦學成績顯著。
第四條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認真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八公開”制度,即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計劃公開、收費標準公開、錄取分數線公開、辦事程序公開、錄取原則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辦法公開。全面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招生工作由學院黨政統一領導,成立由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重大問題由黨委會議或行政會議研究決定,由招生委員會統一策劃實施,保證決策的貫徹落實。
第六條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處,作為學院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計劃編制、招生錄取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院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和學院發展規劃,認真做好學院招生計劃的編制工作,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各生源地省級招考部門公布為準。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九條學院依據投檔成績,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分配錄取專業,分數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順序依次排序。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學院結合考生志愿填報情況,按照考生分數情況依次調劑到相近專業錄取;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學院有權作退檔處理。
體育類專業在考生高考統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陜西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照體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體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十條對進檔考生相關科目的成績不做特殊要求。
第十一條學院對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入學后我院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十二條學院對男女生招收比例沒有限制,各專業均無需另外加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