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商業大學寶德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5 17:42:00天津商業大學寶德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學院本科招生工作的依法有序開展,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學院向社會公布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院開展招生宣傳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院基本情況
(一)學院名稱:天津商業大學寶德學院
(二)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學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區津靜路28號,郵編:300384
(五)學院概況:
天津商業大學寶德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天津商業大學和天津摩根教育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合作舉辦的本科層次獨立學院,學制四年。
學院是以管理學、經濟學和藝術學等學科為主,兼有文學等學科的多科性獨立學院。目前,設有思政課與基礎課教學部、經濟貿易系、外國語言文學系、工商管理系、會計學系、影視與舞蹈系和藝術設計系等教學單位。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本科招生工作,依據政府主管部門的政策規定制定學院招生政策、編制招生計劃、決定學院招生錄取重大事項。
第五條學院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學院紀檢監察機構對本科招生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根據教育部核準下達的招生計劃,結合社會需求、學院發展規劃和辦學條件,編制分省分專業及專業類的招生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到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預留不超過1%的招生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學院現有24個招生專業。其中,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電子商務、英語、日語、商務英語、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舞蹈表演、表演、戲劇影視文學和廣播電視編導15個專業按專業招生。
其他專業按專業類招生。具體分類如下:
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市場營銷和人力資源管理3個專業;
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和動畫6個專業。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七條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八條在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紀檢監督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非平行志愿省(區、市),以院校志愿優先為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學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檔案不足,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區、市),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凡已進檔的考生,符合錄取條件,服從專業志愿調劑,學院將全部錄取,不做退檔處理。
第十條在錄取安排專業(類)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類)志愿錄取分數線時,看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類)志愿錄取分數線,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類)志愿。如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已錄滿,服從專業調劑者,將隨機安排到未錄滿的專業(類);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專業(類)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一條對于政策加分的考生,執行考生所在地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第十二條對有特殊要求的省(區、市)錄取及安排專業(類),做如下規定:
(一)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普通類專業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類)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二)對于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相關省(區、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區、市)的考生須滿足我院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