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工業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5 17:19:28內蒙古工業大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學校名稱、辦學地點及層次
學校全稱:內蒙古工業大學
英文名稱:InnerMongoliaUniversityofTechnology
學校國標代碼:10128
學校地址:新城校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愛民街49號)
金川校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川工業園區)
準格爾校區(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大路新區)
辦學層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內蒙古工業大學
頒發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內蒙古工業大學設立學校招生委員會,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及教師、學生、校友代表組成,全面負責領導內蒙古工業大學的招生工作。內蒙古工業大學招生委員會下設本專科招生工作組,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內蒙古工業大學紀委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招生原則:內蒙古工業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十公開”,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招生計劃:學校根據國家和社會的人才需求,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生源比例、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我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專業、人數及有關要求,詳見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發布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我校本專科招生信息網。我校不設預留計劃。
投檔比例:學校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及其劃定的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和考生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錄取規則:我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結合考生成績擇優錄取。
1.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錄取時以投檔分為排序成績,采用“專業志愿清”的方式錄取,即對在我校投檔比例線上且已經投檔我校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以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當所有專業志愿都錄取完畢后,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依次調劑到其他未錄取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投檔考生,學校將予以退檔處理。
2.內蒙古自治區外其他省市錄取規則: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的內蒙古自治區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錄取以投檔分為排序成績,采用“分數清”的方式錄取,即在同一個學校志愿中,按照“分數優先”的方式安排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專業志愿級差。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其他未錄取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投檔考生,學校將予以退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