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黃河科技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25 16:54:37黃河科技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確保本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黃河科技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三條學校名稱:黃河科技學院辦學性質:民辦普通本科高校國標代碼:11834。
第四條辦學地點:學校法定注冊地為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航海中路94號,現已投入使用校區三個,分別是:南校區(鄭州市紫荊山南路666號)、北校區(鄭州市二七區航海中路94號)、濟源校區(河南省濟源市濟源大道東段666號)。
第五條黃河科技學院應用技術學院(辦學地點濟源市)系教育部“應用科技大學”改革試點項目,辦學地點:河南省濟源市濟源大道東段666號。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六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擬定招生計劃等工作。
第七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校招生工作。
第八條學校紀律監察委員會及有關領導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面監督。
第九條學校不委托任何社會性中介機構或者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學校根據社會需求、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計劃,經校董事會研究確定后,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規模制定招生計劃分配方案,并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審核備案。同時將來源計劃按要求及時報送各有關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備案,并通過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將預留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作為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條招生專業及計劃數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發的《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黃河科技學院制定的《黃河科技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開展錄取工作。
第十四條普通類本、專科專業錄取規則
我校采用進檔考生“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再按專業順序檢索分配專業。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照語文、數學、英語成績排序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做退檔處理。
為順應招生考試改革需要,一些省份近年出臺了新的錄取投檔辦法,如無特殊說明,學校將按該省份錄取投檔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本科層次專業按考生文化成績50%加專業成績50%的綜合成績排序。
考生文化課成績×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5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綜合分保留兩位小數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若生源省份有明確的錄取規則,按其錄取規則執行;若無明確錄取規則,按我校錄取規則投檔。
第十六條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1、體育教育專業錄取原則:文化課和專業課考試成績均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照語文、數學成績排序錄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確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按我校錄取規則投檔。
2、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運動訓練兩個專業錄取原則(以2024年招生簡章公布的相關錄取規則執行)。
第十七條高考外語語種要求: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專業、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日語專業的應試語種為英語或日語;其它專業,新生入校后均以英語為外語安排教學,不設其它小語種教學。
第十八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