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交通工程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24 17:24:19湖南交通工程學院
第十五條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學校在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有專業志愿考生)”原則,即按照投檔成績(新高考改革省份采用“投檔成績+同分排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據專業志愿填報順序錄取,專業志愿間無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如各省(區、市)有明確的同分排序細則,則執行各省(區、市)同分排序細則;如各省(區、市)沒有明確的同分排序細則,則依次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關科目分數比較排序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的單科成績。
2.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無法滿足且符合專業錄取條件,學校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結合學生興趣及特長作專業調劑錄取(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所有專業志愿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按院校專業組為填報單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專業組內進行專業調劑。
第十六條報考我校音樂類、表演類考生,湖南省考生專業成績以湖南省聯考成績為準;我校未組織校考的其他省(市、區)考生專業成績以其所在省(市、區)聯考(統考)成績為準。
第十七條我校認可各省(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規定,按各省(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全國性高考加分)提檔,執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同分考生按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再次排名。依據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按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錄取,專業志愿不設定分數級差。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及身體條件的要求,除專業錄取要求特別注明的專業外,原則上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八條已錄取新生應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入學報到手續。已錄取但不能按時報到者,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未經批準逾期15天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按國家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核驗與身體復檢。對核驗(復檢、復試)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舞弊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及有關代收費等費用。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學雜費的標準收費。
第二十一條學校建立了獎、貸、助、勤、補、減免等多元的資助制度。學校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的教育局資助中心申請辦理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手續,貸款金額為15000元/生?學年,學工處負責辦理。
第二十二條學校沒有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學校的招生工作,不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招生咨詢部門
湖南交通工程院招生就業處
聯系電話:0734-8815001、13055051011
聯系地址: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解放西路430號
郵政編碼:421009
招生網址:www.hnjt.edu.cn;
E-Mail:hnjtgcxy163.com。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各省(市、自治區)有關招生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各省(市、自治區)有關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之處,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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