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長沙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6-24 13:48:38長沙學院
第四章招生專業及錄取要求
所在院系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費標準 |
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選科要求 |
非改革省份的文理科要求 |
備注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4 |
5000 |
思想政治(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文理兼招 |
|
土木工程學院 |
工程管理 |
4 |
5900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工程造價 |
4 |
5900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
4 |
4500 |
地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文理兼招 |
|
|
土木工程 |
4 |
59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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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電工程學院 |
智能制造工程 |
4 |
59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 |
59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4 |
59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
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4 |
59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人工智能 |
4 |
59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
軟件工程 |
4 |
59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
網絡空間安全 |
4 |
59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
數學學院 |
數學與 應用數學 |
4 |
45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信息與 計算科學 |
4 |
45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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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子信息與電氣工程學院 |
電氣工程 |
4 |
59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電子信息工程 |
4 |
59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4 |
59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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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器人工程 |
4 |
59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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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工程 |
4 |
59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
生物與化學工程學院 |
生物工程 |
4 |
5900 |
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生物制藥 |
4 |
5900 |
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
應用化學 |
4 |
59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
材料與環境工程學院 |
功能材料 |
4 |
59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環境工程 |
4 |
59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
法學院 |
法學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馬欄山新媒體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4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廣播電視編導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藝術文理兼招 |
湖南省按歷史類、物理類分列計劃錄取 |
|
網絡與新媒體 |
4 |
6000 |
思想政治(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文理兼招 |
|
|
播音與 主持藝術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藝術文理兼招 |
湖南省按歷史類、物理類分列計劃錄取 |
|
影視攝影 與制作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藝術文理兼招 |
湖南省按歷史類、物理類分列計劃錄取 |
|
外國語學院 |
翻譯 |
4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限招英語語種考生 |
日語 |
4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
英語 |
4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限招英語語種考生 |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財務管理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市場營銷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
物流管理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
公共事業管理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
旅游管理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
|
數字經濟 |
4 |
5000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
藝術設計學院 |
動畫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藝術文理兼招 |
湖南省按歷史類、物理類分列計劃錄取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藝術文理兼招 |
湖南省按歷史類、物理類分列計劃錄取 |
|
環境設計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藝術文理兼招 |
湖南省按歷史類、物理類分列計劃錄取 |
|
視覺傳達設計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藝術文理兼招 |
湖南省按歷史類、物理類分列計劃錄取 |
|
數字媒體技術 |
4 |
59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理科 |
|
|
音樂學院 |
舞蹈學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湖南省按歷史類、物理類分列計劃錄取 |
音樂學 |
4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湖南省按歷史類、物理類分列計劃錄取 |
注:具體在各省招生專業及相關類別,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學校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十四條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的生源情況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01%以內。
第十五條學校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文史類、理工類、藝術類分類錄取。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規定的選考科目要求,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對政策性加分考生的錄取,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區、市)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第十七條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校不設定專業志愿分數級差,以考生投檔成績和所填報專業志愿為依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進檔考生的錄取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條件下,按生源省份投檔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若生源省份沒有確定同分排序規則,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錄取到相應的科類或專業組內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對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一)學校藝術類專業分為兩類:一類是不組織專業考試的專業,包括廣播電視編導;一類是組織專業考試的專業,包括美術與設計類(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動畫、影視攝影與制作)、音樂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
(二)考生專業成績直接采用生源省份的省級統考(聯考)相關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生源省份招考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藝術招考類型所在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及相關要求。
(三)對符合條件的進檔考生,采取按投檔成績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不設專業志愿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條件下,按生源省份投檔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如需學校確定投檔規則,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各專業類別綜合成績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1.不組織專業考試的藝術類專業:廣播電視編導,該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2.組織專業考試的藝術類專業:音樂類、美術與設計類和舞蹈類的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專業統考成績*70%,最終結果保留1位小數;播音與主持類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專業統考成績。
第十九條各專業不設男女比例要求。英語、翻譯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學校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二十條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考生可通過本省(區、市)招生考試網站或長沙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各招生專業的具體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條各專業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及身體條件的要求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鑒于上述文件對功能材料、生物制藥、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均未明確色覺異常要求,因完成學業的需要,除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要求以外,學校要求:功能材料、生物制藥專業報考者無色覺異常;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報考者無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
第二十二條考生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本省(區、市)招生考試網站或長沙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學費收費標準。具體收費標準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和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