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石油大學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6-10 21:31:57西安石油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開展,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中文名稱為西安石油大學,簡稱“西石大”“西安石大”;英文名稱為Xi’anShiyouUniversity,英文縮寫為“XSYU”。學校是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陜西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條學校概況
學校是最早建設、長期布局在我國西北地區的唯一一所以石油石化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三大石油公司和陜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院校,國家“十四五教育強國推進工程”建設高校、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自主招生院校,陜西省“雙一流”培育高校、高水平大學建設院校。
學校創建于1951年10月,經西北軍政委員會財經委員會批準,由西北石油管理局成立西北石油工業專科學校,隸屬于中央燃料工業部。1958年升格本科并更名為西安石油學院;1969年學校改建工廠;1980年西安石油學院恢復辦學,隸屬于石油工業部;1990年獲批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00年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所屬劃轉為中央與地方共建、以陜西省人民政府管理為主;2003年更名為西安石油大學;2018年獲批博士學位授權單位。
學校學科專業特色鮮明,涵蓋理工經管文法教藝八個門類,本碩博人才培養體系完整。有1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5個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16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5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工程學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1個陜西省一流學科、7個省級優勢學科、1個省級哲學社會科學特色建設項目。學校設有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學校開設59個本科專業,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2個、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試點專業5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3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5個,工程教育認證專業14個,國家級、省級一流本科課程51門。學校具有“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
第四條學校雁塔校區位于陜西省西安市雁塔區電子二路東段18號,郵政編碼為710065;明德校區位于西安市雁塔區丈八東路11號,郵政編碼為710065;鄠邑校區位于陜西省西安市鄠邑區豐京路560號,郵政編碼為710399。
第五條辦學層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條凡具有學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西安石油大學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西安石油大學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組長由校領導擔任。
第八條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設在教務處,是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區、市)招生宣傳工作組,負責相關地區本科招生宣傳和咨詢服務,組長由各院(系)相關負責人擔任。
第十條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負責對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進行全面監督,保證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服務國家能源安全戰略和“雙碳”目標戰略需求,對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學校人才培養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生源情況和畢業生就業情況、區域協調發展及國家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招生來源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學校計劃面向全國招生,招生類別包括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華僑港澳臺聯招等。
第十三條學校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1%的名額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省(區、市)上線生源與計劃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以集體決策、質量優先為原則投放使用。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學校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尊重考生志愿,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各省(區、市)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對于實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六條學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加分原則上不得超過20分,錄取時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分配專業。
第十七條普通類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分配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按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檔位次排序的,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參照考生成績,結合體檢意見,將考生調劑錄取至缺額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藝術類進檔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法按照生源省份規定執行,綜合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體育類進檔考生在文化課、專業課統考成績均合格的基礎上,按專業課統考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統考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