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桂林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2024-05-30 20:42:26桂林學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桂林學院
學校代碼:13641
學校類型:本科層次全日制民辦普通高校
學校地址:廣西桂林市雁山區雁中路3號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三條成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辦公室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處理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錄取日常事務。
第四條成立學校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調查處理招考投訴及有關招生違紀事件。
第三章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第五條經教育部審核批準,學校面向全國實施計劃招生。學校各本科專業的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委員會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六條學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相關文件要求實施錄取。實行高考改革的省(市、自治區)嚴格按照學校提前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選考科目須滿足學校專業科目要求。
第七條學校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投檔規則確定提檔比例。
第八條普通類專業錄取,對進檔考生實行“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順序,按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專業錄取過程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投檔同分排序規則執行。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其投檔成績由我校調劑錄取到仍有缺額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九條藝術類專業招生(廣播電視編導除外)均使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的藝術類統考(聯考)成績。錄取時,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關于藝術類專業的投檔規定,專業課考試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類本科省控分數線的進檔考生,實行“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順序,按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錄取過程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投檔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舞蹈學專業原則上要求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
第十條體育類專業的錄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關于體育類專業的投檔規定,對體育高考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體育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順序,按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錄取過程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投檔同分排序規則執行。考生所報體育類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其投檔成績由我校調劑錄取到體育類仍有缺額的專業;對不服從體育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經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批準后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
在我校投檔線上按專業志愿錄取過程中,因生源不足、且無專業志愿考生調劑錄取時,將視總體生源情況,在省級招生部門的政策范圍內申請適當調低投檔分數線,或申請調整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四章收費標準
第十三條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根據學校向學生和社會公示的最新標準執行,詳情可參閱我校收費公示信息。全日制本科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學生入學時須按照規定的標準預繳學費,畢業(離校)時根據學生實際修讀情況結算學費。
預繳學費標準為:
(一)音樂學、舞蹈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工藝美術等專業22,000元/生.學年;
(二)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電子信息工程、物聯網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工程造價、城鄉規劃、物流工程、醫學信息工程、智能測控工程等專業19,000元/生.學年;
(三)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英語、小學教育、學前教育、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運動康復等專業18,500元/生.學年;
(四)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互聯網金融、投資學、保險學、工商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資產評估、電子商務、物業管理、法學等專業18,000元/生.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