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貴州商學院招生章程(含藝術類)(2)
2024-05-27 21:07:39貴州商學院
第八條考生外語語種不限,進校后學校提供英語和日語教學。學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部分課程采取全英文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六章錄取原則
第九條學校錄取嚴格按照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劃定的最低投檔線,普通類專業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新高考改革省份的招生專業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未高考改革的省份的專業安排及退檔實行“專業清”原則,即優先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和學校各專業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錄;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的,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錄滿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調劑專業由我校自主確定,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服從專業調劑但各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的,則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條藝術類考生術科考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均須達到生源所在地。ㄊ小⒆灾螀^)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確定的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貴州省內藝術類考生,學校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首先比較文化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文化成績依然相同再按普通類專業同分排序規則(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貴州省外藝術類考生,嚴格按照生源所在。ㄊ小⒆灾螀^)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對藝術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擇優錄取。
第七章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十一條收費標準:嚴格按貴州省發改委批復的標準執行。
第十二條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學校另設有校內獎學金,獎勵各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優秀學生。
第十三條學校錄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同時,學校圍繞“獎、貸、助、勤、補”等多元一體的資助體系,積極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保證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八章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四條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貴州商學院相應層次的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相應學科門類學位證書。
貴州商學院與澳大利亞悉尼國際管理學院合作舉辦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本科教育項目,學生由雙方共同培養,雙方共同制定教學計劃和培養方案,共同授課。本項目學制四年,采取“4+0”培養模式,項目學生達到畢業條件和學位授予條件,頒發貴州商學院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九章附則
第十五條體檢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錄取考生須按時到校報到,因故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必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經查實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取消其學籍。
第十八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本章程由貴州商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51—84874637
傳真:0851-84872056
紀檢監察電話:0851—84602915
學校網址:http://www.gzcc.edu.cn
學校地址:貴陽市白云區二十六大道1號
學校郵編:5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