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學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4-05-23 22:27:27河南大學
3.河南大學河南戲劇藝術學院藝術類專業按照《河南大學戲劇藝術學院2024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和《河南大學河南戲劇藝術學院2024年戲曲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1.體育教育專業: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應達到各省相應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各省投檔原則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各占5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的計算辦法為:綜合成績=專業成績÷專業滿分×100×5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100×50%,各省可能因為四舍五入順序和精度造成結果偏差,最終以各省辦法為準。
2.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按照《河南大學2024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專項(定向)、港澳臺學生招生錄取原則
1.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內地新疆班招生、內地高校支援新疆預科招生等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的政策規定。
2.學校繼續招生培養河南省地方公費師范生,在校培養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享受國家獎學金等其他應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獎勵政策,具體信息詳見《河南省師范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豫教師〔2023〕299號)。
3.定向哈密地區計劃招生執行國家教育部規定,錄取考生必須與培養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4.港澳臺學生按照聯招辦及學校相關招生簡章的規定錄取。
第十八條我校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九條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學校原則上不予錄取。
第二十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組織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違規違紀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報上級招生主管部門。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條按照《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校收費管理的通知》(豫教財〔2007〕74號)文件,學校本科各專業學費及住宿費按照以下收費標準執行(詳見河南大學財務處網站)。
1.文史類4400或5060元/生·年,理工類5000或5750元/生·年,醫學類5500或6320元/生·年,藝術類8000元/生·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18000元/生·年,軟件學院本科專業學費15000元/生·年。
2.住宿費標準暫定:四人間有暖氣1100元/生·年,四人間無暖氣1000元/生·年,六人間有暖氣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第二十二條河南大學高度重視學生資助工作,逐步完善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綠色通道”、困難補助和社會捐助為輔的多層次、一體化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全面推進精準資助和資助育人,實現應助盡助,幫助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安心學習、成長成才。其中國家助學貸款最高16000元/人/年,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人/年,河南大學獎學金2000元/人/年,河南大學單項獎學金300-1200元/人/年,以及其他各項社會捐贈獎學金1000-5000元/人/年。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河南大學沒有委托任何社會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四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為河南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的綱領性文件,內容未盡事項詳見各類具體招生簡章。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河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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