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學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4-05-23 22:27:27河南大學
第一章總則
為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確保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4〕2號)等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河南大學各類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類型涵蓋:普通類專業招生、藝術類專業招生、體育類專業招生、各類專項(定向)招生、港澳臺地區招生。
第二條河南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河南大學招生工作接受上級招生主管部門指導和監督,同時接受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名稱為河南大學(國標代碼10475),目前有鄭州龍子湖校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明理路北段379號)、開封明倫校區(河南省開封市明倫街85號)和開封金明校區(河南省開封市金明大道北段)。
第五條河南大學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辦學歷史悠久、學科門類齊全、專業特色鮮明、文化底蘊深厚,是一所擁有文、史、哲、經、管、法、理、工、醫、農、教育、藝術、交叉學科等13個學科門類的研究型、綜合性大學。
第六條河南大學以培養普通本科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為主。普通本科學歷、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河南大學,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對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2024級河南大學濮陽工學院招錄培養的本科學生,完成學業后,由河南大學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證書專業信息顯示“濮陽工學院”字樣。
2024級河南大學與開封大學聯辦招錄培養的本科學生,完成學業后,由河南大學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證書專業信息顯示“與開封大學聯辦”字樣。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河南大學設有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計劃、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工作領導組,在招生委員會閉會期間,代行招生委員會職能,督促、落實招生委員會的各項決議,指導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八條河南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河南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政策要求
第九條河南大學面向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港澳臺地區招生。招生計劃分配原則按照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有關通知精神,綜合考慮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錄取批次、生源數量、往年錄取情況等因素研究確定。招生計劃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或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聯招辦)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同時通過我校招生章程、學校招生信息網、招生宣傳材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按照教育部規定,我校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其使用由我校招生領導組集體研究決定,統一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調整,用于相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平行志愿的調節和生源質量的調控。
第十一條除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外,其他各專業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二條專業錄取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我校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或聯招辦統一組織下進行,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
第十四條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以高考成績為依據,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為重要參考,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即在填報我校志愿并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綜合考慮安排專業。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我校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非單列計劃專業(不區分校區);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后,未完成的計劃,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重新征集志愿。
2.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3.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當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檔錄取模式執行。
第十五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只招收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2.除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外,河南大學其他藝術類(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采用考生所在省份對應類別統一考試成績,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應達到各省相應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各省投檔原則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據“志愿優先”的原則,按照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各占50%的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的計算辦法為:綜合成績=專業成績÷專業滿分×文化滿分×50%+文化成績×50%,各省可能因為四舍五入順序和精度造成結果偏差,最終以各省辦法為準。
具體專業要求按照《河南大學2024年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簡章》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