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術學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4-05-23 22:25:30天津美術學院
7.各省如有特殊規定以各省招生辦公室文件為準。
第九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我校各招生專業均為雙語(漢語和英語)教學專業課程,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學生通過學校規定的英語考試方可獲取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第十一條按照天津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美術學類收費每生每學年15000元,設計學類收費每生每學年12000元,美術學、藝術管理、藝術設計學專業收費每生每學年10000元,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收費每生每學年39000元,歷史建筑保護工程專業收費每生每學年5400元。住宿費標準:7-8人間每生每學年800元,5-6人間每生每學年1000元,3-4人間每生每學年1200元。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新生報到須知。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天津市最新政策為準。
第十二條學校專業設置和專業考試內容、報考方式詳見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簡章及相關公告。
第十三條我校在接到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寄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后續管理
第十四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入學報到時,應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應征入伍的新生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依據《天津美術學院學生管理條例》、《天津美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天津美術學院全日制本科學分制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十六條我校實行學分制,本科學習期限三至八年。
第十七條學校設有覆蓋面達33%的多種形式獎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生活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學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天津美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高職升本科畢業生的畢業證中注明“專科起點”),對符合《天津美術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規定》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4年度我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我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四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通過網絡、電話等各種渠道發布的信息及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我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天津美術學院教務處(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北區天緯路4號郵編:300141
學校官網:www.tjarts.edu.cn
咨詢電話:022-26241719
監督電話:022-26241723
Email:tjmyzhb@tjart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