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學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2)
2024-05-23 21:27:25山西工學院
第二十五條采用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份,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考生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六條藝術類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生源省份相應科類和批次的錄取最低控制線分數,專業成績使用各生源省份的統考成績。執行生源省份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具體依據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綜合分=文化課成績×50%+專業統考成績×2.5×50%),若考生綜合分相同,則按文化課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文化課總成績仍相同時,按照文化課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文化課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順序為:①語文;②數學;③外語。
第二十七條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二十八條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九條對口本科和專升本錄取辦法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學校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學校不開設少數民族語言教學。
第三十一條學校對學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將進行體檢復查,對在高考報名體檢時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證書頒發
第三十二條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并發給畢業證書;符合山西工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山西工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收費
第三十三條學費嚴格按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號)文件執行。
第八章其它
第三十四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五條專升本錄取的考生,新生入學報到時未取得專科畢業證書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六條學校按照國家資助體系要求建立各項資助措施。為在校學生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多項獎助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三十七條聯系方式:
山西工學院網址:http://www.sxct.edu.cn
本科招生網址:http://www.sxct.edu.cn/zsjy/bkszs.htm
聯系電話:0349-5686167
電子郵件:sxgxy_zsb@163.com
通訊地址:山西省朔州市開發區長寧街11號山西工學院教務部
郵編:036000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經學校審議通過,由山西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