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2024-05-22 22:04:18昆明學院
昆明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性質及地址
昆明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校本部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浦新路2號;昆師路校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昆師路2號。
二、學科門類、辦學類型、辦學層次及國標代碼
(一)學科門類:現有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11個學科門類。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具有招收碩士、本科層次學歷教育資格。
(四)國標(部標)代碼:11393。
三、招生計劃
(一)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省(區、市)生源情況、畢業生就業升學情況、區域協調發展及國家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因素,綜合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三)錄取期間,計劃調整按程序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執行。
四、錄取規則
(一)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招生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二)認可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投檔規則,優先考慮平行志愿初次投檔(或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第一志愿)考生。若初次投檔(第一志愿投檔)未錄滿時,可接收征集志愿(或按順序志愿的非第一志愿)投檔考生。
(三)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將根據投檔批次,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專業安排時不設專業“級差”。即按照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順序,投檔成績相同考生依照投檔成績、同分排位位次、語文、數學、綜合(文、理)、外語各項成績依次、逐項比較高低排列先后順序,按所排先后順序對每位考生的專業志愿按其志愿從前到后順序進行安排。
如果其所報專業招生計劃已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進入調劑隊列等待調劑;如果其所報專業志愿均招生計劃已滿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則做退檔處理。
(四)在調劑考生隊列中,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逐一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在選考科目相同的專業組內允許調劑;不分專業組直接投檔到專業的省份,專業間不能進行調劑。
(五)實行高考改革試點省份,我校認可該省選考科目要求及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參照本章程錄取規則的第(三)、(四)款安排專業。
(六)對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類進檔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的錄取規則進行專業安排。
(七)報考英語類專業的考生,若生源省統一組織有英語口語考試,則須參加各生源省級招生考試院(招生辦)組織的英語口語考試并合格。英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其余各專業招生時,外語語種不限。新生進校后,我校公共外語教學均為英語。
(八)臨床醫學專業在云南省本科第二批次單列學校志愿代碼,考生填報志愿時須按相應代碼進行填報。對報考該專業的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九)報考藝術類各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由各省級招生考試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并合格,我校認可各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均須達到生源省普通本科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我校認可各省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安排,以各省默認組成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生源省未制定投檔成績默認組成規則,則我校按照文化總成績(含照顧分)/文化滿分X5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X50計算出投檔分數組成,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較高考生。音樂學(師范類)(器樂)、音樂表演(器樂)限招收鋼琴、手風琴樂器種類考生。舞蹈學(國際標準舞)限招收舞蹈類統考國際標準舞舞種考生。
(十)報考體育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各省級招生考試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體育專業統考(聯考)并合格。我校認可各省體育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生源省體育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以各省默認組成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生源省未制定投檔成績組成規則,則按照該省體育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則優先錄取專業統考(聯考)成績較高考生,若專業統考(聯考)成績仍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的考生。
(十一)報考相關專業的云南省內中職畢業生,須參加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組織的各科類職業技能考核,“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核成績須達到云南省中職畢業生各科類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報考舞蹈學(國際標準舞)的云南省內中職畢業考生,錄取原則參考本章程錄取規則的第(九)款執行。
(十二)報考云南省地方公費師范生的相關事宜,按照《云南省公費師范生教育實施辦法》文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