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師范大學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4-05-22 21:44:56廣西師范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廣西師范大學,部標代碼為10602,英文名稱為“GuangxiNormalUniversity”,注冊地址為廣西桂林市育才路15號、王城1號,學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個校區。
第三條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教育部與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項目”高校,廣西重點建設的“國內一流大學”高校,上級主管部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培養包括普通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學生及外國留學生等在內的各類專門人才。
第四條本章程僅適用于廣西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學校黨委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常設機構,負責處理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日常事務,工作職責主要是:按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制定《廣西師范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實施招生工作,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按相關規定主動公開各類招生數據和信息等。
第六條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區紀委監委駐廣西師范大學紀檢監察組和學校黨風廉政建設辦公室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章招生條件
第七條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八條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和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及實施細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考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情況,以其投檔成績和所填報專業志愿為依據,擇優錄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九條我校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安排的錄取批次及辦法進行錄取。實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區)嚴格按照學校提前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選考科目須滿足學校專業科目要求。
第十條按順序志愿投檔的專業,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線上進檔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按平行志愿投檔的專業,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原則上對該專業進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辦法按各省文件要求執行。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在全部有專業志愿考生錄取分檔完畢后,再將所有未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參考考生相關科目成績、特長及身體條件、綜合素質評價等綜合考慮調劑到其他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對于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我校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學校根據各省(市、區)投檔規則確定提檔比例。我校設定的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之內,具體比例依據生源情況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制定。
第十二條根據師資情況,學校公共外語課程僅開設英語、日語、韓語等三個語種,請高考外語非我校開設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志愿。入學后,非外語類專業學生的外語教學只安排英語、日語、韓語等三個語種的外語課程供選擇。
第十三條我校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專業的招生計劃數,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數。
第十四條普通類專業的錄取,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按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遵循考生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專業錄取過程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投檔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第十五條國家專項計劃招生、地方專項計劃招生、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公費教育師范生招生、少數民族預科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關于幾類特殊專業的錄取。
(一)漢語言文學(國家文科基地班)專業要求語文和英語的單科成績原始分原則上不低于110分。
(二)英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語種考生且要求英語口試成績“合格”以上,未組織外語口試的省(市、區)不作英語口試成績要求。
(三)漢語國際教育專業的考生一般應具有較好的外語基礎,在大三學年(第5、第6學期)以中外校際對等交換培養模式赴韓國、泰國等國家,進行為期一年的漢語實踐教育學習,出國費用自理,韓國約4-5萬元人民幣(含在國外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泰國等國家約3-3.5萬元人民幣(含在國外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出國期間修讀的學分可以按規定轉換為人才培養方案中對應課程學分,該部分學分我校不再另外收取費用。該專業只錄取填報有專業志愿考生。
(四)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按職教師資班培養)專業原則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7厘米。
(五)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填報有專業志愿考生。
1.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
該專業為教育部批準,廣西師范大學與韓國韓瑞大學聯合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4+0”項目。學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學習,其中韓瑞大學負責三分之一的課程教學。
2.體育教育(中外合作辦學)。
該專業為教育部批準,廣西師范大學與韓國龍仁大學聯合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4+0”項目。學生在本校完成四年的本科學習,其中韓國龍仁大學負責三分之一的課程教學。
(六)體育類專業錄取。
1.體育教育、體育教育(中外合作辦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錄取,按照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體育類專業的投檔規定,在考生文化成績和體育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市、區)體育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采用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條件下按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投檔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2.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所在省(市、區)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見《廣西師范大學2024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
(七)藝術類專業的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