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工業職業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2024-05-16 21:45:30網絡轉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相關規定,為了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工業職業學院工作實際,制定本院2024年分類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院概況
一、學院名稱:天津工業職業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
三、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四、學院代碼:13700(國標)
五、學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區學海道38號
六、學院簡介:
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是經天津市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同時也是天津市高等職業院校提升辦學水平示范院校、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是經天津市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同時也是全國第二批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和天津市提質培優創優賦能項目建設院校。學院設有資源環境類、能源材料類、土木建筑類、機械制造類、電子信息類、財經商貿類等六大類28個專業,緊緊圍繞高端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推動教育鏈與產業鏈的深度融合,其中鋼鐵智能冶金技術專業群為天津市高水平專業群,鋼鐵智能冶金技術專業是中央財政支持重點建設專業,信息安全技術應用、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專業為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機電一體化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應用、電子商務、電氣自動化技術、大數據與會計、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是學院重點建設專業,云計算技術應用、大數據技術、智能互聯網絡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專業是院級特色建設專業。
學院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62.3%,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33.6%,“雙師型”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43.8%。
學院擁有智慧城市實訓室、智能制造實訓中心、網絡攻防與測評實訓室、智慧無人機實訓室、水環境監測與治理等共109個專業實訓室。實訓室建設適應現代智能制造產業轉型、升級,突出生產性教學與先進企業生產技術的銜接,開設的實訓項目與智能制造、大數據等高端技術產業集群相對接,有效提升了人才培養能力。
學院注重學生綜合職業素質和實踐技能培養。近年,在全國和天津市舉辦的各類技能競賽中,學院300余名學生獲獎。
學院畢業生技術技能強、綜合素質高,深受用人單位青睞。學院與中天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江蘇沙鋼集團有限公司、天津電裝電子有限公司、SMC(天津)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力神電池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三星視界有限公司、天津市新天鋼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等眾多百強企業建立了穩定的就業合作關系。一對一的為畢業生提供充足就業選擇,確保畢業生優質就業。
第二章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四條天津工業職業學院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條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學院成立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整個招生過程,確保我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和社會需求,制定2024年高職分類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專業計劃。具體專業計劃詳見《2024年天津市分類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專業計劃》,或登錄天津招考資訊網(www.zhaokao.net)和我院網站(www.pctj.edu.cn)。
第七條收費標準
①學費標準:經天津市主管部門批準,學費標準為5000-5500元/生·年。
②住宿費標準:4人間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1000元;6人間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700元;8人間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600元。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最終價格以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執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天津工業職業學院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根據《2024年天津市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已被我院錄取的考生仍可參加天津市2024年普通高考本科批階段的錄取,但不再參加高職(專科)階段的錄取,未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2024年普通高考各批次錄取。已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同時又被普通高考本科層次院校錄取,教育主管部門在進行電子學籍注冊時,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層次院校錄取資格,分類考試招生的錄取資格將予注銷。我院春季錄取的普通高中畢業生與全國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條錄取時以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技術+綜合能力)為主要依據,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材料,綜合評價、擇優錄取。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9個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績點方式進行換算(單科成績按照合格等第計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計分)和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技術+綜合能力)一起計入考試總成績。
第十一條當若干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將按照技術、綜合能力的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
第十二條對享受政策照顧的考生,錄取依據《2024年天津市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完成高中學業的天津籍退役士兵,經有關單位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審核后,通過高職分類考試報考我院免文化素質考試,需參加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性面試或技能測試。(具體實施方案見《2024年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招收退役士兵實施方案》)
第十四條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英語是我院第一外語語種,其他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六條錄取工作結束后,我院將以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錄取通知書。同時,考生可通過我院校園網、咨詢電話查詢錄取結果。
第五章后續管理
第十七條新生錄取后,應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報到時間按時報到,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日期報到者,請履行請假手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學院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凡身體等方面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徇私舞弊以及違反法紀的考生,學院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注冊后,學院依據《天津工業職業學院學生管理細則》、《天津工業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條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政府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獎勵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在校生。學院為貧困生開通國家助學貸款,提供勤工儉學崗位。
第二十一條學生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天津工業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24年天津工業職業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經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此前章程一律廢止。
第二十五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工業職業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天津工業職業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學院網址:http://www.pctj.edu.cn
咨詢電話:022-26983723、26983773
學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區學海道38號
郵編:30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