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昌吉職業技術學院單招章程(2)
2024-05-16 17:49:36網絡轉載
學院按照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規則進行擇優錄取。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院校根據錄取規則確定,并負責對報考本校但未被錄取考生的退檔原因做出解釋,不得超計劃錄取。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負責監督院校執行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招生政策和違背錄取規則等行為。
十二、相關要求
健全組織機構。各院校要成立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高職單招工作實施方案,確保考務工作平穩順利實施;須認真研究制定考試方案及錄取規則,集體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將責任落實到崗,任務分解到人,切實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招生工作隊伍建設,在考務組織、視頻監控等關鍵崗位,選派政治可靠、業務熟練、政策水平高、作風正派、工作能力強、無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本次考試的人員參加招生考試工作。要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快速、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確保高職單招工作安全、有序實施。
十三、加強信息安全管理
對屬于考生個人信息及有關錄取過程中需要階段性保密的工作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會公開。不得擅自對外泄露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聯系方式、成績等)。學院要加強招生錄取信息安全和規范化管理,加強對設備運行的檢測和調試,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和網絡安全暢通。錄取期間,學院要組織專門力量確保校園網的安全,要建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及時堵塞管理和技術漏洞,不斷完善人防、技防相結合的信息安全保障機制,確保招生網站、錄取管理系統以及數據的絕對安全。
十四、嚴肅招生工作紀律
學院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嚴格遵守教育部有關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維護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對在高職單招工作中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嚴肅處理。
十五、加大信息公開力度。
學院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內容和范圍,通過平臺及時向考生公開招生章程、錄取規則、專業錄取結果等信息,通過多種方式提供咨詢、申訴的渠道,依法依規處理信訪問題,不斷提高全社會對高職單招工作的滿意度。
十六、組織工作
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機構和相應的工作機構,以保證招生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1、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機構。由學院招生委員會領導及新疆教育考試院相關領導擔任負責人,全面負責昌吉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單獨招生工作。
2、建立單獨招生工作機構。由學校相關領導及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新疆教育考試院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組成,負責單獨招生各項工作的開展。
3、單獨招生監督實行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和自治區招生辦雙重監督,監督電話:0994-2343950
十七、新生體檢
錄取考生入學報到之前由考生自己到縣級以上醫院做體檢(包括胸片是否有傳染性肺結核等),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及昌吉職業技術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十八、新生入學與復查
1.新生嚴格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報到。對于逾期未到學校報到注冊的學生,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
3.對在報名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學。對在新生復查中發現的其他問題,將按國家教育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昌吉職業技術學院學籍規定》處理。
十九、優惠政策
單獨招生錄取考生與普通高考網上錄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新疆昌吉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同時經考試合格可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學院負責推薦工作,學生也可自主擇業,雙向選擇。
二十、聯系人及咨詢電話
辦公室電話:0994-23580070994-2344440
張老師:13209948806裴老師:13689907977
加老師:18009947824柴老師:18009947678
王老師:13309949650張老師:15899097158
學院官方網站:www.cjp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