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招生章程
2024-05-10 23:04:50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九、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范,應符合國家相關法規和我省的招生政策。各高校應制定適應我省高考方案的相關錄取規則。凡高校招生章程與國家或我省招生政策相違背的,一律以國家或我省的招生政策為準。
根據教育部規定,高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本校招生章程上傳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以下簡稱“陽光高考”平臺),由其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招生政策規定,對招生章程進行核定,核定后方能向社會公布。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補充說明,應及時向社會公布并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
各高校在報送招生計劃的同時,須將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網址和聯系方式一并報省教育考試院。我省將在公布招生計劃的同時,匯總并公布各高校招生章程的網址和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