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
2024-05-10 23:01:20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4〕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高校招生工作應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一、報名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我省戶籍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非我省戶籍的來蘇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申請在我省參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歷;其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在我省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人,持公安機關或國家移民管理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可申請報名。符合條件的港澳臺籍考生可申請報名。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考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尚在處罰期內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高考報名后至開考前,如發現考生有上述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情況,將取消其高考報名資格。
(三)報名辦法
申請報考高校的所有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江蘇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報名辦法的通知》(蘇教考招〔2023〕44號)要求,辦理報名手續。隨遷子女不得在我省和戶籍地同時參加高考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所有考生均須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
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尤其針對特殊類型招生,要嚴格報考條件,加強資格審核和復驗工作;堅決杜絕高中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報考以及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非我省戶籍考生在我省報考(教育部規定的少數招生類型除外)。
考生的報考科類分為普通類、體育類和藝術類。考生辦理報名手續后,方可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各類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