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歷史:中國近代簽訂的所有不平等條約及影響四
2024-04-27 16:15:04網絡轉載
『八國聯軍戰爭時訂立』
相對于兩次鴉片戰爭來說,甲午中日戰爭和八國聯軍侵華涉及到的條約內容對考生來說可是一個大大的福利,只有一個需要重點記憶的內容,但涉及的國家之多也需要大家做詳細了解呦。!
①《辛丑條約》
1901年9月7日,清政府與英、美、俄、德、日、法、意、西班牙、奧地利、荷蘭、比利時十一國簽訂。主要是:
1.中國賠款四億五千萬兩,分三十九年還清,年息四厘,本息合計達九億八千多萬兩;
2.將北京東交民巷劃為外國使館區,中國人不準居住;
3.拆毀大沽炮臺及京師至海通道之各炮臺,外國軍隊駐扎北京和從北京到山海關沿線的十二個重要地區;
4.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或參加“與諸國仇敵”的各種組織,違者處死;
5.各地官員如發生“傷害諸國人民”事件,必須立即鎮壓,否則立即撤職,永不任用;
6.清政府承認附和義和團的錯誤,向帝國主義“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