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6-03 11:32:39陽光高考
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3〕1號)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社會各界、考生及家長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
辦學性質: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學院
辦學層次:本科
學制:四年
學院國際代碼:13683
學院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皂河路2號
郵政編碼:710100
學院招辦電話:029-68084661 029-68084662 網址:http://www.xacxxy.com
第四條 證書頒發。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學籍的本科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達到本科畢業生基本要求,由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由學院頒發相關學科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院設立由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院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根據需要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六條 招生工作辦公室為學院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
第七條 學院設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院招生計劃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招生對象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的考生,學院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其他語種均可報考,應試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進校后必修英語,請此類學生慎重報考。
第九條 學院預留計劃為機動指標,用于調節各省(區、市)報考我院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我院本科總計劃數的1%。
第十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將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進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公布計劃中未完成的計劃可進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整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對于進檔的考生,我院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在安排專業時按實際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實際投檔成績是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投檔規則生成的,且在我校接收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實際呈現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在投檔成績相同時,按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檔位次排序的,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對所報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投檔成績調劑錄取到其他缺額專業。
第十二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錄取依照當年該省(區、市)關于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文件執行,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專業調劑錄取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十三條 在允許退檔省份的投檔錄取過程中,為保證被錄取考生的權益,有強烈意愿放棄就讀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發送退檔申請書等附件材料,學院將予以退檔。不允許退檔的省份,學院將按生源省份的招生錄取政策進行錄取。
第十四條 在錄取過程中,如各專業報考人數與計劃嚴重不平衡,經與生源地。ㄗ灾螀^、直轄市)級招生部門協調同意后,將對個別專業的招生計劃做出適當的調整。
第十五條 美術學和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和數字媒體藝術)考生需專業課省統考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課統考成績從高到低,專業課同分時比較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如果與各省錄取政策不一致,以各省實際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最新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 各專業均按學年收取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按抄送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及教育廳的標準執行。
第十八條 退費按照陜西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陜西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陜價行發〔2005〕148號)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1.國家資助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
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2.學校資助
“三好學生”獎學金:每生每年1500元。
“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每生每年1500元。
“學習標兵”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
單項獎學金(科技創新獎、論文著作獎和榮譽獎):500-10000元不等。
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延安大學西安創新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本章程的規定與國家和生源所在。▍^、市)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生源所在。▍^、市)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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