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科技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25 16:07:55陽光高考
南陽科技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維護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強化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和監管,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關文件、法律法規等規定,結合南陽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南陽科技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工作。
第二條 南陽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南陽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南陽科技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校國際代碼:14714;省內代碼:6356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 辦學層次:普通專科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九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鄧州市人民東路
第十條 辦學理念: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高等職業教育發展規律,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走產學研結合之路,堅持規模、結構、質量、效益協調發展。
第十一條 基本情況:
南陽科技職業學院是2020年經河南省政府批準成立、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專科層次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南陽市人民政府和鄧州市人民政府共同舉辦。學校位于河南省鄧州市,占地面積1185畝,建筑面積46.3萬平方米。現有教職工706人,副高級職稱以上125人、碩士及以上學歷教師 156人、“雙師型”教師 197人,聘請了相關行業、企業的專家或技術能手擔任兼職教師,形成了一支師德高尚、專兼結合、經驗豐富、業務精湛的師資隊伍。學院始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把立德樹人作為第一要務,牢固樹立“質量立校、特色興校、創新強校”辦學理念,認真貫徹“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積極深化內涵建設,培育特色專業品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努力朝著建設“管理規范、特色明顯、省內一流、全國知名”高職院校的目標前進。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規定、實施細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集體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相關事宜。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對象、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招生對象:已取得參加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資格(含參加中職生“對口升學”報名)的考生。其它政策按照國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每年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和專業建設情況,制定學校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經領導班子會議審定后,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審批。
招生計劃嚴格按照省教育廳審核批準的計劃數執行。招生計劃主要通過兩個渠道公布: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學校通過學校官方網站、招生宣傳資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堅持“公正、公開、公平、擇優”原則。
第十八條 若生源省份有明確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按我校錄取規則投檔。學校實行“專業清”的錄取原則,考生志愿優先,根據專業計劃數,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先錄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錄取后未完成計劃,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直至完成專業計劃;對于所報專業志愿未被錄取,又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調劑錄取。同分數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我校藝術類專業均在普通批次進行錄取,按照普通批次投檔錄取規則執行。
第二十條 退檔原則:對不服從調劑或身體健康原因不宜錄取的考生,學校給予退檔。
第二十一條 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文理兼收。
第二十二條 各專業均不限外語語種。
第二十三條 考生錄取健康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國家規定予以照顧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加上照顧分后的總分數對待。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財政廳和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按學年收費,2023年各項收費標準如下:
1.學費:各類專業學費標準為:文史類3700元/人?年、理工類4200元/人?年、醫學類4800元/人?年、藝術類6000元/人?年。2.住宿費標準暫定:600元/年/生,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3.教材費:700元/人?年(教材費為代收費,在學年結束時,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十六條 學校所有校企合作專業收費與同類非校企合作專業相同,學校或企業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費、培訓費、就業委托費等名目費用,如有亂收費情況請撥打學校監督電話0377-60286577。
第七章 資助政策
第二十七條 學校全面落實國家出臺的各項學生資助政策,不斷加強資助監管和創新管理舉措,逐步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1)綠色通道。針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期間,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2)國家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 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 元/生/年。家庭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按照不同情況,可申請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擋。
(3)國家助學貸款。學校注冊在籍,具備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交有關材料,經審核通過后,可辦理國家助學貸款,解決在校期間的學費與住宿費,每生每年貸款最高不超過12000元。
(4)勤工助學。學校大力推進學生勤工助學工作,通過多種途徑在校內外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各種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在校期間,可以在學校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第二十八條 頒發證書:學生完成學業,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統一電子注冊的“南陽科技職業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九條 就業方式:畢業生由學校推薦就業,雙向選擇方式就業。還可參加專升本考試及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嚴禁任何機構和個人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違者我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希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行為。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南陽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學校地址:河南省鄧州市人民東路666號。
郵編:474150
聯系電話:0377-60286500/62165995
學校網址:http://www.nykjzyxyd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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