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對外經濟貿易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25 16:06:50陽光高考
河南對外經濟貿易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保證我院2023年招生錄取工作有序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等部門相關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河南對外經濟貿易職業學院
第四條 國標代碼:14712 省級代碼:6354
第五條 學院簡介:河南對外經濟貿易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院隸屬于河南省教育廳。
第六條 辦學地址:河南省開封市龍亭區職教路九大街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八條 辦學層次:?
第九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學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協調處理招生工作相關事宜。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紀委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三條 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核批的招生計劃執行,不預留招生計劃。學院招生計劃主要公布渠道:一是通過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二是通過學院官網、官方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 學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財政廳和河南省發改委核定的標準按學年收費,2023年各項收費標準如下:1.學費:各類專業學費標準為:藝術類專業6000元/學年,理工類專業4200元/學年,文史類專業3700元/學年。 2.住宿費標準暫定800元/年/生,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專業收費與同類非校企合作專業相同,學;蚱髽I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費、培訓費、就業委托費等名目費用,如有亂收費情況請撥打學校監督電話0371—22697023。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 錄取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經教育部批準,2023年面向河南省招生。
第十八條 錄取新生基本條件:
1.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名條件;
2.全國文化統考且成績達到省定錄取分數線;
3.對所有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則由學校調劑到“缺額專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如招生計劃未完成,經省級招生機構批準,可適當降分錄取,錄取專業為“缺額專業”;
4.同等條件下,文科以文化課英語、語文、數學成績排序,成績高者優先錄;理科以文化課數學、語文、英語成績排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5.錄取體檢要求:考生身體需符合國家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
6.專業培養外語語種:英語。
第十九條 對經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認可、公示并已計入高考成績,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學院原則上予以認可,并根據河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提檔錄取。
第二十條 錄取結束后,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要求,學院通過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公布錄取結果。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將進行新生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違規、違法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第六章 獎、助學金及資助制度
第二十二條 獎助措施:根據教育部的相關規定我院開設“綠色通道”,即對家庭經濟有特殊困難的新生,可以按一定程序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情況,分別采取“獎、貸、助”等措施,使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能夠順利入學。
1.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國家助學金:一等4000元/人,二等3300元/人,三等2600元/人。
4.勤工助學:在校內設置勤工助學崗位,通過學生的勞動,為其提供一定的生活補助。
5.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的銀行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虻盅海枰兄Z按期還款,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6.服兵役學生資助: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第七章 畢業文憑
第二十三條 畢業和就業: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承認學歷、教育主管部門統一電子注冊的河南對外經濟貿易職業學院普通?飘厴I證書;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嚴禁任何機構和個人私自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違者我院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希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行為。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學院地址:河南省開封市龍亭區職教路九大街
郵 編:475000
聯系電話:0371-22697065/22697066
學院網址:http://www.hnwm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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