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師范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25 06:56:36陽光高考
南陽師范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我校普通全日制本?普猩ぷ黜樌M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南陽師范學院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南陽師范學院各類全日制普通本?普猩ぷ鳌U猩愋秃w:普通類本?茖I招生、藝術類專業招生、體育類專業招生、中外合作辦學招生、境外辦學、各類專項(定向)招生、預科生招生。
第四條 南陽師范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南陽師范學院(國標代碼:10481)
第六條 辦學性質: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七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南陽市臥龍路1638號。郵政編碼:473061。學校網址:www.nynu.edu.cn。
第八條 南陽師范學院始建于1951年,是河南省示范性應用技術類型本科院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學科高校,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學,F有4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8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
第九條 南陽師范學院具有悠久的辦學歷史、優良的辦學傳統和鮮明的辦學特色,是一所以師范為主,特色鮮明的應用型區域高水平大學。學校占地2460畝,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5億余元,中、外文紙質圖書256萬冊,電子圖書369萬冊。學校環境優美,是“全國文明單位”“全國綠化先進單位”,F有教職工1700余人,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近600人,博士近400人,專任教師1380余人。擁有國家級百千萬人才第一層次人選、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全國優秀教師、全國模范教師、中原青年拔尖人才、省級特聘教授、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等40余人,初步形成了以高層次專家為核心,以教授、博士為骨干的高水平師資隊伍。
第十條 學校面向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全日制學生,面向10多個國家招收國外留學生,全日制在校生31000余人。設有21個教學學院,涵蓋哲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歷史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0大學科門類。
第十一條 學校以培養普通本科生、碩士研究生為主。普通本?粕厴I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南陽師范學院,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二條 南陽師范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本?普猩ぷ鳎鋵嵳猩撸幹普猩媱潱w討論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 南陽師范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作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本?普猩娜粘J聞展ぷ。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政策要求
第十四條 學校2023年本科計劃在30個。▍^、市)招生,地方公費師范生、專升本、?朴媱澲辉诤幽鲜日猩瑢W校今年繼續招生培養河南省地方公費師范生,在校培養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享受國家獎學金等其他應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獎勵政策,具體信息詳見《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河南省地方公費師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學校按照上級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依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發展實際,結合近年分。▍^、市)、分專業計劃編制與執行情況,統籌考慮生源結構、區域均衡、生源質量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學校分省(區、市)、分專業來源計劃。
第十五條 按照教育部規定,我校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統一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調整,主要用于生源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檔時進檔考生超過執行計劃時的錄取和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我校預留計劃使用的基本原則是:集體決議、順延錄取、公開透明,接受廣大考生和家長的監督。
第十六條 各專業錄取要求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七條 報考體育教育(地方公費師范生除外)、舞蹈編導、舞蹈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第十八條 各專業錄取不限男女生比例。除英語專業外,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其他各專業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九條 錄取體制:學校招生工作在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
第二十條 我校根據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按照生源地的規定確定提檔比例。
第二十一條 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具體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進行投檔;對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的順序志愿投檔規則進行投檔;學校負責對投檔至我校的考生檔案進行審核,按我校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考生檔案投檔至學校后,學校實行“專業清”的原則,根據專業計劃數,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先錄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錄取后未完成計劃,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直至完成專業計劃;對于所報專業志愿未被錄取,又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參照考生所填報的相應專業志愿,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調劑錄。粚τ谒鶊髮I志愿未被錄取,同時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同分數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限單科成績。
第二十三條 我校部分本科專業按類招生?忌顖蟾呖贾驹笗r,將專業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同一專業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在專業類內不分專業,在完成通識課程和學科平臺課程學習后,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參加專業分流,然后進入本專業類中的某個專業學習。
第二十四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生源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投檔排序綜合成績擇優錄取,投檔排序綜合成績計算方法:投檔排序綜合成績= [(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成績滿分)x5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成績滿分)x50%];計算公式為:投檔排序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x0.067+專業成績x0.333。
同分數考生,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文化成績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語文、數學、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限單科成績。體育教育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地方公費師范生不受身高限制)。
第二十五條 藝術類各專業錄取原則
考生文化成績(高考成績)和專業成績(所在。▍^、市)藝術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均在生源省控制分數線以上。
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據“志愿優先”的原則錄取。
1.音樂學、美術學、動畫、數字媒體藝術本科專業:按文化課成績的50%與專業成績之和擇優錄。
2.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雕塑、工藝美術、珠寶首飾設計與工藝、音樂表演、舞蹈編導、舞蹈學本科專業: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其中舞蹈編導和舞蹈學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3.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廣播電視編導(合作辦學)本科專業:按文化課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擇優錄取。其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同分數考生,按文化成績擇優錄;文化成績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語文、數學、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限單科成績。
第二十六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廣播電視編導(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南陽師范學院與韓國全州大學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化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南陽師范學院與泰國曼谷皇家理工大學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機械電子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南陽師范學院與韓國京畿大學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
第二十七條 2023年,南陽師范學院與泰國曼谷皇家理工大學合作開展的泰國曼谷臥龍學院境外辦學項目,開設本科專業工商管理,學制四年(采取“1+2+1”模式,第1年和第4年在南陽師范學院培養,第2年和第3年在泰國曼谷臥龍學院培養),詳細情況詳見南陽師范學院國際交流合作處官方網站(https://www2.nynu.edu.cn/xzbm/hzc/)《南陽師范學院境外辦學臥龍學院招生簡章》。
第二十八條 我校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九條 錄取結束后,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的要求,學校在南陽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公布錄取結果。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相關
第三十條 收費標準:根據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我校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如下:
1.本科學費:文史類4400元/生?年,理工類5000元/生?年(文理兼招專業以省招生考試專業目錄公布標準收取),藝術類8000元/生?年。
2.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學費:化學專業16000元/生?年,機械電子工程、廣播電視編導專業18000元/生?年。
3.軟件工程專業學費:11000元/生?年。
4.運動訓練專業8000元/生?年。
5.少數民族預科學費:河南省少數民族預科生第一年學費為20000元/生,預科生升入本科后,其學費標準按照預科招生當年的普通本科生的學費標準收取。
6.?茖W費:動漫制作技術專業9000元/生?年。
7.泰國曼谷臥龍學院境外辦學項目各項收費標準咨詢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或見學校招生信息網站。
8.住宿費標準暫定:800元/生?年;改建后的東教學區住宿費:700元/生?年執行。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第七章 獎助貸及新生復查
第三十一條 南陽師范學院重視對優秀學生的獎勵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學校建立了“獎、助、貸、勤、補、免 + 綠色通道”的多元混合資助體系,幫助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安心就學、成長成才。學校目前設立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設立有“南陽師院優秀學生獎學金”、學生勤工助學崗位、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等。
1.國家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3.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預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學生)每年評選一次,分為2檔,資助標準為一等4000元和二等295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
4.南陽師院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
5.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6.勤工助學崗位: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經本人申請,學校確定,安排在校內課余時間參加勤工助學,生活補助300元/月。
7.臨時困難補助:當學生家庭發生變化而產生臨時困難,可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視具體情況予以適當資助。
8.基層就業國家資助:自愿到河南省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服務期考核合格的學生實施助學貸款本金代償。
9. 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
第三十二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三條 南陽師范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招生詐騙行為。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校招生工作辦公室。
第三十五條 經河南省教育廳同意,南陽師范學院與鄭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合作培養應用型本科人才。南陽師范學院負責招生、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發放工作。錄取的學生在鄭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上課(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市鄭開大道66號象湖校區)。
第三十六條 境外辦學項目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南陽師范學院本科畢業條件的,頒發南陽師范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頒發南陽師范學院學士學位證書。符合泰國曼谷皇家理工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泰國曼谷皇家理工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為南陽師范學院普通本?普猩木V領性文件,內容未盡事項詳見各類具體招生簡章。
聯系地址:河南省南陽市臥龍路1638號
郵編: 473061
報考期間咨詢電話:0377-63510790 63510791 63510793 63510795
63510797 63523210 63523167 63523213 63523152 63523157
日常招生咨詢電話:0377-63513466 63516507(傳真)
招生咨詢QQ群號:517776292 589716599 492984669 614424432 603692446
學校網址: www.nynu.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2.nynu.edu.cn/xzbm/zhaosheng/
南陽師范學院招生辦微信公眾號:nysyzsb
Email:ZB@n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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