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師范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25 06:53:03陽光高考
周口師范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學校2023年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周口師范學院本年度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招生專業類型涵蓋:普通類專業、藝術類專業、體育類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地方公費師范生專項。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同時接受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性質
(一)學校全稱:周口師范學院
(二)學校國標代碼:10478
(三)學校性質:河南省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凡具有周口師范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頒發相應學歷層次的周口師范學院畢業證書,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周口師范學院,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條 周口師范學院具有悠久的辦學歷史、優良的辦學傳統和鮮明的辦學特色,學校堅持做精做強師范類專業,大力發展工學、經濟學、管理學類專業,開設有65個本科專業,涵蓋文學、理學、工學、農學、法學、歷史學、教育學、管理學、經濟學、藝術學等10大學科門類。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主管副校長、紀委書記以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對各類招生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
第八條 招生就業處作為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和完成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按照上級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依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發展實際,結合近年分省(區、市)、分專業計劃編制與執行情況,統籌考慮生源結構、區域均衡、生源質量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學校分省(區、市)、分專業來源計劃。招生計劃由有關省(區、市)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同時通過我校招生信息網、招生宣傳材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按照教育部規定,預留計劃的使用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統一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調整使用,主要用于平行志愿進檔的服從專業調劑考生錄取、同分數考生錄取和生源質量調控需要。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承認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四條 學校錄取工作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開展工作。
第十五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一)學校按照進檔考生的實際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和專業志愿安排考生錄取的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專業分配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全部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其他考生);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二)進檔考生的實際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優先順序從高到低錄取。
(三)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類考生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四)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考生按照當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檔錄取模式執行。
第十六條 體育類本科專業錄取原則
專業成績認可考生所在省(區、市)體育統考成績,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應達到各省(區、市)相應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若各生源省(區、市)有明確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按我校河南省體育綜合成績計算方法投檔。
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河南省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成績÷文化成績滿分×100×30%+專業成績÷專業成績滿分×100×70%)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專業成績也相同時,按外語、語文、數學優先順序從高到低錄取。其他省(區、市)按各省進檔考生的實際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擇優錄取并安排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專業成績也相同時,按外語、語文、數學優先順序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七條 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原則
專業成績認可考生所在省(區、市)相關專業統考(聯考)成績,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應達到各省(區、市)相應批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若各生源省(區、市)有明確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按我校相應專業錄取規則投檔。
(一)內蒙古自治區藝術類專業錄取動態排名的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美術類、編導類按照文化課成績×60%+專業成績×40%排序;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認可內蒙古藝術學院播音聯考成績,按文化課成績×60%+專業成績×40%排序。使用“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錄取。
(二)其他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據“實際投檔成績(含小數點)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文化成績也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優先順序從高到低錄取。
我校本科藝術類專業投檔綜合成績計算規則:
1.美術類專業(美術學、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繪畫、動畫):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2.書法學: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3.戲劇影視文學:按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4.廣播電視編導: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5.播音與主持藝術: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6.音樂學: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文化成績×30%)擇優錄取。
7.音樂表演:河南省按專業主科成績擇優錄取,其他省(區、市)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8.舞蹈編導: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我校今年繼續招生培養河南省地方公費師范生,具體信息詳見《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河南省地方公費師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地方公費師范生在校培養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享受國家獎學金等其他應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獎勵政策。
第十九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組織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報上級招生主管部門。
第六章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第二十條 環境設計專業是我校與馬來西亞博特拉大學合作舉辦的本科層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就讀地點在周口師范學院,獨立編班。授課模式為中方和馬方教師共同授課,學制四年。成績合格的畢業生將獲得周口師范學院畢業證書及藝術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 網絡工程專業是我校與美國佐治亞西南州立大學合作舉辦的本科層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就讀地點在周口師范學院,獨立編班。授課模式為中方和美方教師共同授課,學制四年。成績合格的畢業生將獲得周口師范學院畢業證書及工學學士學位證書。學生在第四學年若有意赴美方學習,完成美方規定的課程,符合美方學位授予條件,將同時獲得美國佐治亞西南州立大學頒發的計算機科學理學學士學位證書(與該校在美國本土頒發的本科學位證書一致)。
第二十二條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是我校與奧地利維也納康普斯應用科技大學合作舉辦的本科層次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就讀地點在周口師范學院,獨立編班。授課模式為中方和奧方教師共同授課,學制四年。成績合格的畢業生將獲得周口師范學院畢業證書及工學學士學位證書,該專業部分課程采用全英文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所有專業錄取不限制外語語種,但學校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和日語,建議非英語、日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四條 學校各專業按《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 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高校收費管理的通知》(豫教財〔2007〕74號)、《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等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
本科學費標準為:文史類每生每年4400元,理工類每生每年5000元,藝術類每生每年8000元。
軟件工程(省級特色化示范性軟件學院)每生每年12000元。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每生每年18000元,網絡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每生每年16000元;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每生每年16000元。
少數民族預科班:預科第一年每生每年20000元,升入本科專業后,按照預科生招生當年該專業學費標準收取。
普通專科學費標準為:文史類每生每年3700元,理工類每生每年4200元。
第二十五條 住宿費標準暫定:六人間(無衛生間)每生每年700元;六人間(有衛生間)每生每年800元。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第二十六條 學校所設獎學金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周口師范學院獎學金。
第二十七條 學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縣、市、區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在高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八條 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用以幫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完善的資助政策體系,確保不讓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一)獎學金:綜合表現特別優秀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綜合表現優秀學生可申請學校設立的周口師范學院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4000元。
(二)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周口師范學院宏志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
(三)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在學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但只能選擇一種模式。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12000元。
(四)應征入伍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五)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以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六)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時,通過“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學校根據學生困難認定情況,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七)校內其他資助:學校根據在校困難學生情況,設立臨時困難救助、生活補貼、寒假返家路費補貼、學費減免等資助項目。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條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社會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三十一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以本章程公布的為準,本章程若有與上級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周口師范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咨詢熱線:0394-8592469
在線咨詢:http://zs.zknu.edu.cn
電子信箱:zhaoban@zknu.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zknu.edu.cn
學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匯區文昌大道中段6號
郵 編:46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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