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19 07:17:14陽光高考
衢州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
衢州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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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國標碼 |
11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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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九華北大道7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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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層次 |
☑ 本科 □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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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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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 名稱 |
衢州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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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 種類 |
我校培養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衢州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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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項做出決策。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委、紀檢監察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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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學校面向全國所有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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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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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日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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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新生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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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
(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報考英語(師范,本科)、商務英語(本科)專業的學生,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且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5分;報考商務英語(高職)專業的學生,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且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 (三)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四)學校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政策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2倍以內。 (五)學校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投檔的有關規定,對于進檔考生,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專業志愿無分數級差,按投檔成績排序錄取。對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 (六)無專業加試要求。 (七)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衢州學院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八)被錄取的新生,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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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 標準 |
學費標準 |
普通本科藝術類(視覺傳達設計、音樂學(師范))9000元/學年,普通本科工科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土木工程、建筑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6325元/學年,普通本科工科類(化學工程與工藝、環境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機械電子工程、機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自動化、物聯網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5500元/學年,普通本科其他類(學前教育(師范)、小學教育(師范)、英語(師范))5520元/學年,普通本科其他類(工程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旅游管理與服務教育、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漢語言文學(師范)、商務英語)4800元/學年,普通高職工科類(應用化工技術、機械制造與自動化、建筑設計技術、建筑工程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6600元/學年,普通高職其他類(物流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商務英語)6000元/學年,普通專科其他類(學前教育(師范))4800元/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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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六人間1200元/學年; 三人間1600元/學年;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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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
(一)學校設有各類專項獎學金和助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等。 (二)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設“綠色通道”,根據國家政策實施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發展性資助等資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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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監督電話:0570-8028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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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衢州學院官網:https://www.qzc.edu.cn 衢州學院招生網:https://zs.qzc.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570-8015711 招生咨詢QQ群:319029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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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一)學校注重應用型人才培養,鼓勵學生個性化成長、多元化發展,為學生開設輔修專業、提供轉專業機會,具體見《衢州學院輔修專業管理辦法》《衢州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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