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程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18 07:21:36陽光高考
吉林工程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工程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層 次: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鐵東區北門街道新春社區長發路1299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收費標準如下:
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
大數據與會計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
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
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工業機器人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000元;
智能焊接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機械設計與制造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700元;
建筑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700元;
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700元;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700元;
汽車電子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智能網聯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現代農業裝備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500元;
畜牧獸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寵物醫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生物制藥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700元;
農業生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700元;
園藝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護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300元;
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300元;
糧食工程技術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食品智能加工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食品檢驗檢測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農產品加工與質量檢測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300元;
食品營養與健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動漫制作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500元;
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00元;
現代移動通信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工程職業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學生資助政策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我校還設立了“獎、助、補”資助體系:
(一)獎 除國家各項獎學金、吉林省政府獎學金外,學校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一等獎學金500元/人,評定比例為2.5%;二等獎學金300元/人,評定比例為5%;三等獎學金100元/人,評定比例為12.5%。
(二)助 學校撥專款設立勤工助學、部分涉農專業“知農愛農”專項助學金以及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助學金。
1.學校鼓勵學生參加多種形式的勤工助學活動。參加勤工助學的學生可獲得每月400元左右的資助,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2.凡報考我校所支持的涉農專業(現代農業裝備應用技術、農業生物技術、農產品加工與質量檢測、糧食工程技術與管理、食品檢驗檢測技術)并取得學籍的學生前兩年每人每年獲得“知農愛農”專項助學金2000元。
3.學校設立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助學金項目,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孤兒、烈士子女、家庭或個人遇到突發事件的學生發放助學金,助學金金額在1000-8000元之間。
(三)補 包括各級部門設立的各種臨時補助,如“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等,按各自有關規定執行。學校設立臨時補貼項目,每年根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實際情況進行發放。
第八條 有關申請程序
入學前,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并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時,通過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學校根據教育部和各省(區、市)的相關政策,紀檢監督、招辦負責,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一)調檔比例: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最大調檔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的105%以內,具體比例視各省生源情況而定。
(二)院校志愿:對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補缺錄取其他志愿考生。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未錄滿的專業計劃,錄取征集志愿投檔的考生。
(三)專業志愿:對同時進檔的考生,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對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對分數相同的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綜合成績的先后順序,優先錄取各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到未錄取滿額并符合培養要求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對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不做選考科目要求。
(四)照顧加分: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優先錄取實考分高的考生。
(五)加試要求:所有專業無加試要求。
(六)面試要求: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入學時需參加面試,如面試不合格,可申請轉到其他專業。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jlevc.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鐵東區長發路1299號
聯系電話:0434-3352111
聯系部門:吉林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處
第十四條 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各省招生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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