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東方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18 06:16:04陽光高考
長春東方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長春東方職業學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長春東方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層次: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米沙子鎮四家子村委會金匯大路621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專科專業:
藥品生產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醫療器械維護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護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助產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藥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中藥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中藥材生產與加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中醫康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中醫養生保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醫學檢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醫學影像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口腔醫學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醫學美容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健康大數據管理與服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健康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老年保健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醫學營養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眼視光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眼視光儀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社區康復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言語聽覺康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美容美體藝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藥品生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早期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8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歷證書頒發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的高職畢業生,由長春東方職業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校內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學校在落實國家相關資助政策的同時,學校設立了勤工助學崗位,用于緩解學生生活困難;對于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學校設立學費減免政策。
第九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于解決學費和住宿費。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報到期間,通過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十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一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二條 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一、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三、對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時,按未錄滿專業計劃錄取其他志愿考生。對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錄取后投檔的考生。
四、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原則予以錄取,即A、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第一專業志愿,按照高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B、對于進檔考生,不能滿足其進第一專業志愿的,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C、同等條件下,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志愿、高考總成績皆相同的情況下,文史類(“3+1+2”歷史類)考生,依次按考生的語文、文綜(歷史+選考科目分數總和)、外語、數學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理工類(“3+1+2”物理類)依次按考生的數學、理綜(物理+選考科目分數總和)、外語、語文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其中如個別專業生源計劃不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成績隨機錄取到計劃未滿專業;對所報志愿未被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退檔。
五、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并錄取。
第六章 補充事項
第十四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dfzyxy.net/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范區金匯大路與金豐大街交匯
聯系電話:0431-81636255、81636256
聯系人:王鶴逸
第十五條 未盡事宜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 解釋權
本章程解釋權,歸屬長春東方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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