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7-07 11:27:15陽光高考
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2年全國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監督機制
第三條 組織機構:學院成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院招生工作的領導、研究和制定學院普通全日制高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確定招生計劃,討論和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條 常設機構: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 監督機構: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學院招生工作,學院招生部門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章 學院概況
第六條 學院全稱: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九條 辦學地址:江北校區(重慶市江北區紅石路255號)、渝北校區(重慶市渝北區松橋路90號)、江津校區(重慶市江津區白沙鎮濱江路1號)、兩江新區校區(重慶市兩江新區兩江大道航空航天產業園)
第十條 學院概況:1984年經國家教育部(84)教成字026號文批準成立“航天工業部西南職工大學”。1989年學院更名為“西南航天職工大學”。1999年經國家教育部教發[1999]104號文批準轉制為“重慶電子職業技術學院”。2008年經國家教育部教發[2008]13號文批準更名為“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學院地處重慶主城江北區、渝北區、江津區及在建中的兩江新區校區,共占地近1000畝。學院設有軍士學院、電子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智能信息工程學院、航空機電工程學院、財經商貿學院、學前教育學院、航空與旅游管理學院、傳媒與藝術設計學院等二級學院,招生專業40個,面向全國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現在校高職(專科)學生11000余人。
第四章 招生范圍、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招生范圍:2022年學院根據總體計劃安排,將面向重慶、四川、陜西、江蘇、吉林、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貴州、云南、甘肅、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統招。
第十二條 招生計劃: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說明,請考生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教育考試院)統一頒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三條 收費標準:各專業學費、住宿費等各項收費嚴格執行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詳見我院招生信息網)。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我院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學費和住宿費。
(一)、我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名稱: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與匈牙利埃斯特爾哈茲大學合作舉辦軟件技術專業高等職業教育(專科)項目。
辦學地址:重慶市江北區紅石路255號。
辦學層次和類別:專科教育
學制:3年
招生方式:納入國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
開設專業或課程:軟件技術專業(510203H)
頒發證書中方: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外方:General Certificate (專科畢業文憑)
審批機關: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批準書編號:PDE13HU3A20201131N。
批準書有效期:2028年12月31日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標準為18000元/生、年,只招收填報了相應專業志愿的考生。
(二)定向培養軍士生專業學費每學年為8000元/生、年,學生進校后自愿一次性自購制式被服,費用每生2800元左右,軍種不同,略有差別。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學院成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教育考試院)的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十五條 考生體檢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1、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還需滿足以下要求:(1)、五官端正,膚色好,身體健康、身材勻稱、性格開朗,舉止端莊;面部、頸部、手部等常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及紋身,行走正常,無明顯的內、外八字;(2)、身高要求:女生163—175cm;男生173—185cm;(3)、視力要求:眼球無變形,無色盲、色弱、斜眼,矯正視力(C字表)女生不低于0.5,男生不低于0.7;(4)、口齒清楚,普通話流利,具有良好的聽說讀寫能力,有外語基礎;(5)、無精神病史及癲癇病史,肝功能正常,無腎炎、心臟病、傳染病及各類慢性疾病;(6)、無嚴重違紀行為和犯罪史;(7)、年齡不超過20周歲,即200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專業要求,不宜報考該專業。
2、學前教育專業屬于師范類專業,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外,還應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專業要求,不宜報考該專業。
為進一步促進學生就業,建議報考空中乘務、學前教育專業(類)的考生,參照行業用工標準衡量自身視力、身高、形象等身體條件要求后謹慎報考。
3、定向培養軍士生專業,考生須為2022年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200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體條件按照征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各專業錄取時考生外語語種不限,但進校后所學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第十七條 各專業錄取時不限制男女生比例,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
第十八條 嚴格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教育考試院)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確定錄取時,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教育考試院)符合國家政策的加分和降分。
第十九條 學院遵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教育考試院)的投檔錄取規則,接收進檔考生。注:在內蒙古普通類專業錄取中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按照投檔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順序安排專業;投檔分數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或首選科目、再選科目)單科成績從高到低安排專業。若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院將在缺額的相近專業中進行安排;對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 報考我院的藝術(美術類)類考生,我院認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和投檔辦法;對進檔考生原則上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安排專業。
第二十二條 學院部分專業實行專業類招生【電子信息類(包含專業: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應用電子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專業類招收的學生入學一年后按學院相關規定執行專業分流。
第二十三條 未盡事宜,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錄取原則執行。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歷證書:學生完成高職(專科)學習任務后,符合畢業條件者,由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畢業證)。
第二十五條 助學保障:我院設立獎、助學金制度。品學兼優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級獎助學金、校級獎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及其它臨時性資助。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被我院錄取的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要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者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處理。
第二十七條 重要聲明:我院從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問題,請直接與我院招生部門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負責。我院各項招生信息內容及錄取結果查詢一切以教育考試院官網和學院官網公布的內容為準。
第二十八條 學生就讀校區安排:【各專業就讀校區,我院根據實際教學安排,有權利進行調整】
1、電子信息類、現代通信技術、智能控制技術、衛星通信與導航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汽車電子技術、旅游管理、現代物業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空中乘務、航空物流管理、機場運行服務與管理專業大一在江北校區,大二大三在兩江新區校區就讀。
2、軟件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應用、飛機機電設備維修、飛機電子設備維修、飛行器數字化制造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數控技術、航空復合材料成型與加工技術專業大一在江津校區,大二大三在兩江新區校區就讀。
3、定向培養軍士生專業大一在江津校區,大二大三在兩江新區校區就讀。
4、學前教育專業大一在江津校區,大二大三在江北校區就讀。
5、建筑室內設計、園林工程技術、廣告藝術設計專業大一在渝北校區,大二大三在江北校區就讀。
6、軟件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及其余專業三年都在江北校區就讀。
第二十九條 聯系方式:
一、監督申訴:
監督部門: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紀委辦公室
聯 系 人:邱老師
監督電話:023-67616556
二、招生服務:
招生部門: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招生電話:023-67613088、 023-67607155(傳真)
學院地址:重慶市江北區紅石路255號
郵編:400021
學院官網: http://www.cqepc.cn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重慶航天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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