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國語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2-07-07 11:13:23陽光高考
四川外國語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門相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四川外國語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級招考主管部門的規定,大力推進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四川外國語大學
英文全稱:Sichu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第五條 學校國標碼:10650
第六條 辦學類型及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碩士、博士
第八條 辦學地點:重慶市沙坪壩區壯志路33號 郵編:400031
本科招生咨詢電話:023-65385206、65383326
本科招生QQ咨詢群:943918206
第九條 主管部門: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
第十條 學校網址:http://www.sis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sisu.edu.cn(錄取結果查詢網址)
第十一條 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學校成立于1950年,2013年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四川外國語大學。
第十二條 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頒發國家承認、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四川外國語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三條 辦學條件:學校是一所以外國語言文學學科為主,中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教育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等學科協調發展的高水平應用研究型外國語大學,具備博士研究生教育、碩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學生教育、繼續教育及強化培訓等多形式、多層次的完備辦學體系。學校現有18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7個重慶市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學校教學設施完備,有西南地區最完善的外語教學智慧教室、語音實驗室、同聲傳譯實驗室、筆譯實驗室、國際商務文化與談判實驗室和中介語語料庫實驗室。學校開設22個外語語種,54個本科招生專業,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1.6萬余人。學校與30余個國家和地區的100余所大學或機構建立了校際交流與合作關系,開展交流合作項目100余個。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學校成立由主要負責人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重大政策,討論和決定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就業處作為本科招生的執行機構,在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日常工作。
第四章 報考要求
第十五條 體檢要求: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基本依據。報考外語類專業要求發音、聽力器官無疾病;報考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要求聽力正常,無色盲、色弱、夜盲;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要求聽力正常,無色盲、色弱、夜盲,發音、聽力和呼吸等器官無疾病,上鏡后左右臉無明顯不對稱,左右眼無斜視;報考師范類專業(學前教育、小學教育)的考生,還應參照相關省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建議慎重考慮是否報考師范專業。
第十六條 外語語種要求:報考英語、翻譯、商務英語和商務英語(中澳合作辦學)專業必須是英語語種考生,報考其他專業語種不限。
第十七條 口語加試要求:報考外語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并通過當地省級招考主管部門組織的外語口試(考生所在省份不組織外語口試的除外)。
第十八條 單科成績要求:報考外語類專業原則上要求外語和語文單科成績達到100分及以上(150分制)。
第五章 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 學校按照國家招生政策,本著教育公平的原則,統籌考慮招生省份的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人才培養、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編制2022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重慶市教委審核、教育部分發、省級招考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預留本科招生計劃35個,主要用于調節生源地線上生源不平衡。
第二十條 學校現有普通本科招生專業54個,其中10個專業按4個專業大類進行招生。學生進校經專業大類培養后,按照學校專業大類分流方案進行專業分流。專業大類及包含專業如下:
1.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專業);
2.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廣播電視學、廣告學、網絡與新媒體專業);
3.社會學類(含社會學、社會工作專業);
4.政治學類(含外交學、國際政治專業)。
第二十一條 2022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和聯合學士學位培養項目單列院校代碼、投檔單代碼或專業代號錄取,招生計劃以省級招考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教育部(教外綜〔2012〕30號)、(教外司綜〔2013〕253號)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商務英語專業(編號:MOE50U2A20121236N,專業代碼:050262H)為我校與澳大利亞紐卡斯爾大學合作舉辦的本科教育項目,學制4年(國內3年+國外1年),修完兩校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可獲得四川外國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Bachelor of Arts商務英語專業),以及澳大利亞紐卡斯爾大學商學士學位(Bachelor of Business商務專業)。
教育部(教外函〔2021〕8號)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物流管理專業(編號:MOE50FR2A20212158N,專業代碼:120601H)為我校與法國斯特拉斯堡大學合作舉辦的本科教育項目,學制4年(國內4年),修完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可獲得四川外國語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物流管理專業),以及法國斯特拉斯堡大學學士學位(Licence Economie et Gestion經濟管理專業)。
重慶市學位委員會(渝學位函〔2021〕5號)批準的“法語+法學”聯合學士學位項目為我校與西南政法大學合作舉辦的本科聯合學位項目,學生學籍所在學校為四川外國語大學,學生完成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學分且達到兩校學士學位要求的,可獲得四川外國語大學法語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四川外國語大學文學學士學位和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學位(在四川外國語大學學位證書上標注)。聯合學士學位項目錄取的學生1-3學期在四川外國語大學就讀,4-6學期在西南政法大學就讀,7-8學期在四川外國語大學就讀。具體實施方案按照兩校聯合辦學協議執行。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二十二條 對實行“順序志愿”的省份和批次,依照學校志愿優先原則,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進檔考生;若第一志愿錄取不滿額,缺額計劃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的進檔考生。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按當地省級招考主管的規定執行。對未填報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第二十三條 根據教育部及各省級招考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精神,我校俄語、德語、法語、法語+法學、日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意大利語、匈牙利語、捷克語、阿拉伯語、朝鮮語、越南語、泰語、土耳其語和馬來語專業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在云南、黑龍江、吉林納入本科一批次錄取,在青海納入本科一段錄取;英語類專業(英語、翻譯和商務英語)在云南、貴州、四川、黑龍江、河南、安徽、山西、江西、廣西、吉林和甘肅納入本科一批次錄取,在青海納入本科一段錄取,在其他省份納入本科二批次或普通本科批次錄取;非外語類專業在西藏、黑龍江、云南、安徽、甘肅、貴州、山西、廣西和河南納入本科一批次錄取,在青海納入本科一段錄取,在其他省份納入本科二批次或普通本科批次錄取。
第二十四條 執行教育部及各省級招考主管部門規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加分最高認可20分)。
第二十五條 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上按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的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志愿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投檔分數相同時,優先按各省份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進行排序錄取,若該批次無同分排序細則,則比較相關科目成績(文學類、法學類、教育學類和藝術類專業依次比較外語、語文成績,經濟學類和管理學類專業依次比較數學、外語成績)。對不能滿足所報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將在缺額專業中進行調劑錄取;對不能滿足所報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六條 各專業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七條 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重慶、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和廣東執行新高考政策,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要求。
第二十八條 內蒙古自治區錄取原則: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新疆班招生錄取按照國家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原則上只錄取填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錄取后不能調換專業。
第三十條 藝術類專業(廣播電視編導和播音與主持藝術)以當地統考或聯考成績為專業成績標準。
第三十一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達到所在省份控制分數線,專業統考或聯考專業成績合格。在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在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按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綜合成績按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占40%、專業成績占60%的百分制權重計算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并參考外語和語文成績,擇優錄取。藝術類專業考生被錄取后不能轉入非藝術類專業。綜合成績=文化成績/文化成績總分×40+統考或聯考成績/統考或聯考成績總分×60
第三十二條 保送生招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和《四川外國語大學2022年保送生招生簡章》執行。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三條 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備案價格執行。各專業收費標準在入學須知及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全日制本科生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的收取、結算按照《四川外國語大學全日制本科生試行學分制收費方案》執行,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八章 獎勤助貸
第三十四條 學生在校期間可按相關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年)、校優秀學生獎學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和校友獎學金等。學生還可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含生源地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助學貸款),申請新生綠色通道和臨時困難補助,參加勤工助學及社會實踐活動。
第九章 入學報到
第三十五條 新生入學注冊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四川外國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執行。新生應在學校規定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請假時間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兩周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身體和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視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章 紀檢監察
第三十六條 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構、考生、家長、社會的監督。監督電話:023-65385224。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七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其它機構和個人辦理考試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冒四川外國語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機構和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原有的本科招生工作要求、政策,如與本章程不符,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解釋權歸四川外國語大學招生就業處。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