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5-10 11:01:26陽光高考
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結合國家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有關規定和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校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主管部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第四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五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教育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第九條 證書類型: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
第十條 校址、辦學地點:北京市石景山區石門路368號
第十一條 招生依據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由相關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北京市和相關省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依法制定學校招生實施細則、規定、招生章程和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第十三條 實施機構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就業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監督機構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的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招生計劃
1、制定原則 學校按照規模相對穩定、重點加強“雙高”“特高”專業群建設、重視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原則,突出學校辦學特色的指導思想,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申報年度招生計劃。
2、計劃分配 學校招生就業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及時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來源計劃。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是根據有關省份的生源、畢業生就業等情況,結合學校自身辦學條件制定。
3、公布途徑 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網站、微信推送、學校公眾號等形式向考生和社會公布。
第十六條 預留計劃 學校無預留招生計劃。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七條 招生錄取規則
1、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招生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
2、志愿錄取實行志愿優先原則,即按照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們學校的考生,無相關科目成績或者加試要求,在第一志愿錄取不滿額的情況下,按缺額計劃征集錄取其他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
3、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順序錄取,如果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錄取分數線,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到最后一個報考專業。考生所報專業均未被錄取的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按專業錄取時不設分數級差。
4、投檔比例 學校根據各省、市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錄取時學校將根據報考的生源狀況在相應省市適量調整專業間招生計劃。
5、對考生加分的處理按有關省、市、區招辦的規定執行。學校認可相關省、市的加分投檔的政策和規則,考生政策性照顧加分投檔時計入總分,安排專業時,以考生的總分為基準,兼顧報考專業順序。
第十八條 特殊類型招生錄取原則
1、有關“海軍士官”招生的省份,關于錄取批次等問題按照相關招生省份的招生文件規定執行。
2、對于實行“選考科目”和招生改革試點省份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區的招生工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1、外語語種:不限
2、單科成績要求:無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6000元/年(中日合作辦學專業學費11800元/年)
住宿費標準:900元/年
第二十一條 資助政策
對經濟困難學生按照國家政策協助貸款,滿足學生的學習要求安排困難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或發放困難補助款。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報到及后續管理
1、按照國家規定招生錄取的新生均為計劃內招生,持學校寄發的新生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在新生報到注冊日期前向學校請假,未經學校同意或未請假逾期兩周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要進行德、智、體、美、勞全面復查,如發現不合格或營私舞弊、弄虛作假者,予以退回。
3、依據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4、學生入學后,學校依據《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細則》、《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范》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學校制定的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三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61801231; 010-61801232
傳真電話:010-61801335
學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石門路368號
郵政編碼:100042
學校網址:https://www.bgy.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bgy.edu.cn
學校官方微信號:bgy1956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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