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城市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2-05-02 21:53:31陽光高考
漳州城市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關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和高校實施“陽光工程”招生的要求,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促進招生工作科學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2〕1號)、各省及省有關部門文件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漳州城市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一、院校層次、性質
學校全稱:漳州城市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4110(全國代碼)
學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西洋坪路27號(市區)
辦學層次:高職(?疲瑢W制三年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二、學校簡介
漳州城市職業學院是漳州市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職院校,辦學歷史可由龍溪師范學校溯源至1905年成立的汀漳龍師范傳習所(其前身為創辦于清乾隆十一年的丹霞書院,距今275年),文化底蘊深厚,紅色基因凸顯,許地山、楊騷、沈柔堅等著名專家學者,彭沖、方毅、王德、李兆炳、蘇靜等老一輩革命家都是學校的校友。設有教師教育系、學前教育系、文化藝術創意系、經濟管理系、園林園藝系、食品工程系、電子信息工程系、馬克思主義學院、公共基礎部、繼續教育中心等10個教學機構,初步形成教師教育、文化服務、財務會計、電子信息、園林園藝、食品工業等專業群。現有全日制高職在校生8813人,教職員工445人。
三、招生專業、計劃
2022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及各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四、招生錄取組織機構及錄取規則
。ㄒ唬┯蓪W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2022年錄取工作。
。ǘ⿲W院紀委監督招生錄取工作和處理各類招生投訴。
(三)錄取規則
1.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政策,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規則
。1)福建省
普通類考生: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的錄取模式。
藝術類考生: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藝術類綜合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的錄取模式。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藝術類本科批省考階段及高職(?疲┡,根據相應專業類別的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體育類考生: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體育類綜合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的錄取模式。
成績排序:普通類考生高考總成績排序。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前,應先根據考生高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忌煽兎謹迪嗤,先按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條件排序,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是否錄取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藝術類和體育類考生綜合分排序。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前,先根據藝術類考生和體育類考生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考生綜合分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條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總成績、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是否錄取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其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執行各省高考綜合改革相關投檔規定,在滿足已公布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范圍的前提下,根據考生高考總成績,實行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我院根據各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考生名單,按照“分數優先”且“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專業志愿的考生)”的錄取原則進行擇優錄取。若考生無法錄取到所填報的專業,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只調劑到該專業組內未完成計劃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高考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投檔時按各省規定的同分處理原則進行排序。
3.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份。錄取原則如下:按照“分數優先”且“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專業志愿的考生)”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予以退檔。
4.錄取后按各省教育考試院或省招生辦的規定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5.我院專業志愿無分數級差。
6.錄取時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7.加分政策嚴格按照2022年教育部及各省的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8.我院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各專業無英語口試要求。
9.各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五、收費標準與報到注冊
。ㄒ唬└鲗I學費嚴格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聯合出臺的閩價費〔2012〕356號文件核定的標準收費,一般專業收費標準為60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收費標準為7200元/生?年。學生宿舍已統一安裝空調,住宿費標準為970元/學年、1090元/學年。若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有新文件規定出臺,則以新文件規定執行。
。ǘ⿲W費和住宿費的清退辦法嚴格按照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聯合出臺的閩價費〔2005〕435號文件規定執行。
。ㄈ┛忌讳浫『,需要根據《入學須知》的相關要求,及時辦理入學注冊手續,繳納相應的學費,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忌鷪蟮綍r間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六、學歷文憑和學生待遇
。ㄒ唬╀浫〉膶W生屬國家計劃內統招生,學生畢業時,統一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漳州城市職業學院。
(二)學院學生獎助形式主要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學院獎學金(一等獎學金1500元/人,二等獎學金1000元/人,三等獎學金600元/人);學院單項獎:(職業技能標兵600元/人、創新創業標兵600元/人、精神文明建設標兵600元/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申請國家助學金(特別困難生每人每年補助4500元,一般困難生每人每年補助2800元);學院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七、學院聯系方式
招生電話:0596-2525888 2028007 2119985
傳 真:0596-2028007
申訴電話:0596-2525690
學院網址:http://www.zcvc.cn/
院招生網:http://zsb.zcvc.cn/
公眾號:zcvc1905
通訊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西洋坪路27號
郵 編:363000
八、附則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招生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招生政策為準執行。
我院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本章程解釋權歸漳州城市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招生辦公室代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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