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2-05-02 21:50:34陽光高考
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院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2022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相關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院校國標代碼:14046)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本科層次的獨立學院,學制四年。學院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上下店路15號,毗鄰福建農林大學福州金山校區。大學一年級在福建農林大學安溪校區就讀,大學二年級至四年級在福州校區就讀,入學報到地點以我院錄取通知書為準。
第三條 學院依托福建農林大學優質的教育資源辦學,共享福建農林大學優美的校園環境,共沐其80多年辦學歷史積淀的豐富校園文化;擁有教育部正式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院與加拿大圣文森山大學合作舉辦旅游管理專業本科教育項目)。
第四條 學生在學院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獲得相應的學分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承認學歷并經電子注冊的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相應的學士學位。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出國學生完成協議規定的課程和學分,將同時授予加拿大圣文森山大學相應專業的學士學位。
第二章 招生計劃及要求
第五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批次,分別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學院招生相關信息可登錄學院招生網站瀏覽。
第六條 考生符合國家及省的有關高考報考條件,男女比例不限,入學后主修外語語種為英語。福建省考生報考英語專業應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福建省考生報考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高考外語成績按福建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專業體檢受限標準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學院根據錄取有關要求對其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檢,體檢復查后遺留問題的處理,學院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學院根據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投檔規則和報考我院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批次,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0%,部分省份和批次對投檔比例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比例投檔。
第九條 學院各專業在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十條 對進檔的非美術類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遵循考生專業志愿進行調配,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專業志愿的考生);若投檔成績相同,將根據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平行志愿投檔同分排序規則排序錄取;如果仍相同,再參考考生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以院校專業組為填報單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調劑。
第十一條 我院美術類考生錄取,安排在福建省藝術類本科批省考階段,按考生藝術類綜合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
第十二條 錄取到我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考生,應有填報該專業志愿。
第四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金政策
第十三條 學院2022級各專業學費標準按閩價費〔2015〕169號和閩發改服價函〔2020〕337號文件執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費標準按閩價費〔2016〕87號文件執行。學院實行學分制收費。學生因轉學、退學、休學以及其他原因變動學籍的,學院根據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閩發改服價〔2019〕394號文件規定一律按實結算。
第十四條 獎助學金政策
(一)學院根據國家、省級相關文件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二)學院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評選比例為本年級專業學生總數的40%。
(三)學院對省級及以上各類學術、科技、文化、藝術等競賽活動獲獎的學生按規定予以獎勵。
(四)學院設立相關勤工助學崗位,讓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勞動取得一定報酬;學院積極開辟社會資助渠道,具有較為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
(五)學院對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生專設雅思學習獎學金和國際交流助學金,每學年組織一次評審。
第五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五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負責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 學院設立招生辦公室,具體實施新生錄取和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七條 學院成立招生監察工作組,負責監察招生工作人員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履行職責等情況,查處違反招生紀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情況,舉報投訴電話為0591-86391735。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我院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九條 本章程在實施過程中,如因上級有關文件規定或政策變更,按新規定執行;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情況由學院研究決定。
第二十條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上下店路15號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招生辦公室
招生咨詢電話:0591-83768357、83799336
學院招生網站:http://jsxy.fafu.edu.cn/
招生辦電子信箱:jsxybkzsb@126.com
郵編:350002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懷化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2年單獨招生章程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