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考試招生章程(3)
2021-06-02 09:34:43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九、新生注冊和復查
(一)經我院高職單招所錄取的考生,須按通知書規定時間到校報到。未請假逾期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招生政策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參加高職單招考試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
(三)凡經我院錄取的考生,不得轉入其它學校,校內轉專業按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四)高職單招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院高職單招的負責部門及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樂山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地址:樂山市中區青江路中段1336號
招生咨詢電話:0833-2152600
紀檢監督電話:0833-227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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