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章程
2021-06-02 09:30:09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達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章程
一、總則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進一步完善高等職業教育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根據四川省招考委、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考試及錄取工作。
二、學院概況
(一)學校全稱:達州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屬性及層次: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三、組織保障
學院高職單招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健全自我約束、社會監督機制,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一)高職單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在學校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
(二)學院成立以黨委書記、院長為組長,其余院領導為副組長,黨政辦、監審處、招生就業處、教務處、計財處、保衛處、信息中心、教學系、附屬醫院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高職單招工作的領導,集體研究決定高職單招考試、錄取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對外聯絡協調組、高職單招辦公室、命題制卷閱卷組、考務工作組、招生錄取工作組、后勤醫療保障工作組、安全工作組、紀檢監察工作組八個工作組。
(三)學院紀委對高職單招工作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監督。
(四)學院將嚴格按照國家考試程序進行綜合素質測試題目制作、標準制定、評分、匯總成績等各環節工作,嚴格執行相關保密規定,責任落實到人,確保試題(答卷)和綜合素質測試安全保密萬無一失。
四、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已報名參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號的考生。
(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2.身體健康狀況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五、報名方法
2021年高職單招報名實行網上統一填報的方式,分網上報名和學校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報考考生本人應于2021年3月4日8:00至3月14日18:00,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準確填寫有關信息,并填報高職單招學校志愿:達州職業技術學院,學院在四川省招生代碼:5153。按省上文件要求,每位考生只能填報1所學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考生可以修改學校志愿。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填報的學校志愿。因考生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學校確認: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sceea.cn報考我院的考生,應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3月20日18:00,登陸我院官網http://www.dzvtc.edu.cn進入高職單招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報專業志愿及其它相關信息。信息確認無誤后,考生再通過高職單招報名系統繳納報名考試費130元/人。學院原則上不接受現場專業確認和繳費,在規定時間內未通過報名系統完成專業志愿確認和繳費的考生,學院視為自動放棄高職單招報名資格。報名考試費繳納后,不予退費;網上繳費說明在單招報名系統里。
1.普高類考生最多填報三個專業志愿;中職類考生只能在學院公布的大類所涵蓋的專業中選擇填報專業志愿,最多填報三個專業志愿。普高類、中職類考生在填報專業志愿時,均須選擇專業是否服從調配(若考生未明確是否服從專業調劑,一律視為不服從專業調劑處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申請免試錄取資格的考生,須在3月27日前向學院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高職單招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該表在2021年高職單招報名系統下載),并提交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3.專業志愿填報流程
(1)考生憑身份證號碼登錄我院2021年高職單招報名系統。
(2)考生根據高考報名號,在相對應的類別中,正確填報自己報考的專業志愿,同時填報(勾選)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錄取。
(3)《達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單招報名表》由學院通過后臺統一打印,報名考生不用再打印、郵寄。
(4)在高職單招報名系統繳納報名考試費的考生,于3 月25 日12:00—3月27日8:00止,在達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報名系統打印2021年高職單招考試準考證。
(三)資格審核
1.考生報名資格和基礎信息審核:均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傳送的信息為準。
2.關于考生體檢表:在錄取時,若因考生體檢結果未出來,學院將在新生入學后統一組織體檢,并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取消體檢不合格考生入學資格,相關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招生專業、計劃及收費標準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高職單招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