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工程技術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30 17:30:24陽光高考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學校自然情況
學校全稱: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國標代碼:10147)
辦學地點及校址:
遼寧省阜新市中華路47號(阜新校區中華路校園);
遼寧省阜新市玉龍路88號(阜新校區玉龍校園);
遼寧省葫蘆島市龍灣南大街188號(葫蘆島校區龍灣校園);
阜新校區中華路校園:采礦工程、采礦工程(智能開采創新實驗班)、礦物加工工程、地質工程、資源勘查工程、理論與應用力學、工程力學、新能源科學與工程、金屬材料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環境工程、環境生態工程、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生物工程、法學、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英語、運動訓練;
阜新校區玉龍校園:測繪工程、遙感科學與技術、地理空間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科學、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含專升本)、機械電子工程、車輛工程、工業設計、能源與動力工程、土木工程(含專升本)、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智能建造、建筑學、交通工程、廣播電視學、動畫、數字媒體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升本)、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升本)、軟件工程(專升本);
葫蘆島校區龍灣校園:安全工程、應急技術與管理、會計學、工程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商管理、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智能電網信息工程、機器人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市場營銷、電子商務、能源化學工程。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形式:全日制
主要辦學條件:
校園占地面積 185.5萬平方米,生均教學行政用房15.6㎡;生均宿舍面積7.4㎡;生師比21.6:1;專任教師1523人,其中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專任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85.6%;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49988.5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5137.9元;圖書241.3萬冊,生均圖書73.1冊。
二、招生計劃安排
1.學校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方法:學校招生計劃依據國家和遼寧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市、自治區)的生源情況,本著“穩規模、調結構、促就業、提質量”的原則,經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研究確定各學科門類的培養規模和分專業招生計劃,主要滿足學校一流學科和重點支持學科的專業計劃。
2.預留計劃比例及使用原則:學校無預留計劃。
3.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僅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語種不限。
4.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專業:僅采礦工程、采礦工程(智能開采創新實驗班)專業只招男生,其他專業無男女比例要求。
5.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計劃,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布為準(選考科目不得修改,須與2019年公布的選考科目保持一致)。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三、專業設置說明
附表:遼寧工程技術大學2021年招生專業設置一覽表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普通高校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標準: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住宿費:1200.00元/生·年,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詳見附表。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依據遼教發【2006】76號文件及《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收費管理辦法》,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3.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社會捐助、困難補助、孤兒學費減免”等制度,保證“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具體資助內容及標準如下:
(1)獎助學金獎項及發放標準
A、國家(省政府)獎學金:獎勵特別優秀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本科在校生學生的獎學金,獎勵標準為8000元/生?年。
B、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本科在校生學生的獎學金。獎勵標準為5000元/生?年。
C、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資助標準為: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 年。
D、校內獎學金:我校面向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本科學生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該獎學金設立4個等級:特等獎5000元/生?年,比例按照申報情況而定;一等1200元/生?年,比例為全校學生的3%;二等獎800元/生?年,比例為全校學生的8%;三等獎500元/生?年,比例為全校學生的15%。
E、勵志成才優秀大學生獎勵:學校每年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開展勵志成才優秀大學生評選。獎勵比例為全校學生的5‰,獎勵金額為800元/生?年。
F、孤兒大學生教育資助:在校就讀的孤兒大學生,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減免其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
(2)國家助學貸款(主要為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具體標準和辦法如下:
A、國家助學貸款是由銀行開辦、由財政貼息、適用于高等學校中經濟確實困難學生的助學貸款。
B、國家助學貸款屬于商業性貸款,其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貸款利率執行,不上浮。學生所借國家助學貸款在校學習期間利息國家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后利息及罰息由學生全額支付。
C、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經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②遵紀守法,品德優良;
③學習刻苦,能正常完成學業;
④自愿參加勤工助學活動,但在校期間所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學費、住宿費;
⑤有符合條件的見證人推薦;
⑥貸款行規定的其它條件。
D、貸款的金額為學費加住宿費額度,但每年不得超過8000元。
(3)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下同)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按高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超過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4)其它資助政策與措施
A.“綠色通道”:當年錄取新生家庭經濟確實存在困難,沒有辦法籌措足額學費、住宿費,可先報到入學。學校為其辦理入學手續后再根據核實后的困難情況給予相應的資助。
B.臨時困難補助及特殊困難補助:家里臨時發生變故或遭受自然災害,學生暫時無力維持學習和生活的,經過申請給予的經濟資助。
C.社會獎助學金:我校設立了山西焦煤獎學金、潞安礦業集團獎學金、藍焰獎學金、中國航天科技集團CASC獎學金、孫越崎優秀學生獎學金、新福興獎學金等多項社會獎學金。
(5)勤工助學
勤工助學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助學是學校資助育人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學校專門成立了大學生勤工助學管理委員會,設有7個大學生勤工助學基地,提供300多個勤工助學崗位。
(具體辦理程序待學生到校后進行,本條款內容解釋咨詢電話:0418-5110337)
六、錄取辦法說明
1.投檔比例: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成績達到省(市、區)計劃所在批次控制分的考生中,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根據本校生源情況、計劃情況及模擬投檔線,以不低于招生計劃1:1,自主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學校不再另行規定。
3.院校志愿及錄取辦法:我校執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及投檔原則。
(1)普通類:
對于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及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
對于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省(市、區)及批次,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計劃招生數時,不再調閱其他志愿考生檔案;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招生計劃數時,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對于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區)及批次,學校錄取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2)藝術類:我校在遼寧省招生的美術類本科專業設在藝術類本科批第一階段,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在其他省(市、區)的錄取方式,按照生源省級招辦要求執行。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在錄取中執行各生源省招考委關于高考加分的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1)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考生按成績(指高考文化課成績,下同)從高分到低分排隊后,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采取“分數優先”方式安排專業;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成績或相關科目成績等因素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2)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①以“專業(類)+院校”為志愿填報單位的省份:按考生進檔專業錄取。
②以“院校專業組”為志愿填報單位的省份:考生按成績(指高考文化課成績,下同)從高分到低分排隊后,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采取“分數優先”方式安排專業;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成績或相關科目成績等因素調劑到本專業組內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3)分專業錄取時,在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享有國家規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除此之外:①在非高考改革省份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的高考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英語、語文的高考成績。②在考試實行“3+3”模式的綜合改革省份中:對于提出1門、2門或3門選考科目的專業,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英語、語文的高考成績,對于不提選考科目要求的專業,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的高考成績。③在考試實行“3+1+2”模式的綜合改革省份中:歷史科目組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歷史的高考成績,物理科目組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英語、語文、物理的高考成績。在上述①~③種情況中,若考生排序相同,將由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依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或相關科目成績等因素進行排名錄取。
6.部分省份錄取特殊說明:
內蒙古自治區錄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類)志愿排隊錄取。
七、藝術類、運動訓練專業招生
詳見遼寧工程技術大學2021年藝術類、運動訓練招生章程
八、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遼寧省阜新市中華路47號
學校網站:www.lntu.edu.cn
聯系電話:0418-5111111
電子信箱:lntuzs@126.com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