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鐵路橋梁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9 16:48:21陽光高考
武漢鐵路橋梁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具體情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院全稱:武漢鐵路橋梁職業學院
第三條 學院國標代碼:14590
第四條 學院層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第六條 學制:三年
第七條 學院地址:湖北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東荊街馬影河大道66號。
第八條 畢業證書:學生達到畢業條件的,頒發由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學校?莆膽{。
第九條 收費標準:學院嚴格按照湖北省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武漢鐵路橋梁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是武漢鐵路橋梁職業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普猩娜粘9ぷ。
第四章 招生條件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2021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或湖北省技能高考的考生。
第十二條 考試分數:按考生所在。ㄊ小⒆灾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 外語語種:不限,但以英語為外語語種安排教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除外)。
第十四條 身體條件: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所有專業均要求學生身體健康,鐵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對訂單班學生有生源地、分數、身高、體重、視力等要求,需面試。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 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及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七條 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實行志愿優先的原則。按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根據考生專業填報順序依次類推,如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錄取到計劃未滿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將退檔。對無專業志愿的考生根據各專業錄取情況,將錄取到計劃未滿專業。
第六章 入學規定
第十八條 新生入院后,學院在3個月內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凡不符合招生條件或者有弄虛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新生應在入學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新生戶口根據自愿可轉入學院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