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1-05-27 21:58:41陽光高考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 各專業學費、住宿費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部門批復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實行公示收費。
第十六條 其他費用:學生上課所使用教材知情自愿到教材供應商處購買,部分學習必須品、生活用品自愿購買。
第十七條 學校通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自治區政府助學金、學校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緩交等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畢業待遇
第十八條 根據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有關規定,高等職業教育學生和普通專科學生在戶籍和學籍管理、畢業證、就業等方面享受同樣的政策待遇,即戶口可以遷移。成績合格者,頒發廣西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專科畢業證。畢業生就業為“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廣西壯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自2021屆畢業生開始統一不再批量打印紙質報到證,畢業生可登錄廣西畢業生就業網查詢自己報到證簽發信息,其中不畢業、緩派、升學的畢業生不簽發報到證。
我校遵照執行自治區教育廳每年下發的專升本政策文件,優秀高職生可升入本科院校相關專業學習;根據有關規定,醫學技術類的高職專業不能對口升入臨床醫學類本科專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九條 考生可通過電話、信件方式或直接到我校招生與就業處進行咨詢。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代理工作。
聯系方式 :南寧市昆侖大道8號(昆侖校區)郵編:530023
南寧市桃源路37號(桃源校區) 郵編:530021
聯系電話:0771—5616464
紀檢監察電話:0771-5602090
網址:http://www.gxwzy.com.cn
第二十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不相符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廣西衛生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廣西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4月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2020年廣西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