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城市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27 21:48:54陽光高考
柳州城市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權益,規范招生行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信息
1.學校名稱:柳州城市職業學院
2.學校代碼:14067
3.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4.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綜合性高等職業院校
5.學校地址: 廣西柳州市魚峰區官塘大道文苑路1號
廣西柳州市鹿寨縣十里亭教育集中區(鹿寨分院)
6.學校網站:http://www.lcvc.cn/
7.招生網站:http://www.lcvc.cn/Category_311/Index.aspx
8.咨詢電話:0772—5331029、2756166(傳真)
9.監督電話:0772—2752383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柳州城市職業學院普通全日制專科的招生工作。招生對象為參加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柳州城市職業學院是一所由柳州市人民政府主辦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學校,學院以全日制高等職業教育為主導,集學歷教育、成人教育、遠程教育、國際留學生教育和技能培訓于一體,培養城市化進程中的現代服務業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高等職業學院。
學院創建于1940年,坐落于柳州市官塘職教園區,校園占地面積1003畝,開設有41個三年制高職專業及方向,全日制在校生15578人,國際留學生439名。
學院堅持項目引領,深化產教融合,與上汽通用五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廣西汽車集團、東風柳州汽車有限公司、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中海國際物流集團等八十多家企業簽訂校企合作協議,實行訂單培養、合作辦學。畢業生就業率每年均達93%以上,多次獲全區高校就業創業工作突出單位,2017年、2018年連續兩年榮登“全國高職高專國際影響力50強”榜單,是廣西高職院校中唯一蟬聯國際影響力50強的高職院校。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五條 學校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總原則。
第六條 普通高考招生錄取原則:
1.平行志愿投檔模式下的錄取原則:依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劃定的?祁惪忌稒n分數線,按總分(含政策性照顧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2.全國統考進檔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進行專業志愿錄取。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劃分考生的專業,即優先滿足進檔考生的第1專業志愿,其次滿足第2專業志愿……依次類推,直到錄取第6專業志愿為止。廣西普招,學前教育專業、小學教育專業按專業計劃數錄取,錄滿為止。其他專業按志愿錄取,直至總計劃錄滿為止。如果計劃內末位考生出現成績并列時,全部錄取。
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①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按退檔處理;②對“服從部分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照服從調劑專業志愿的先后順序錄取,仍然不能滿足的,作退檔處理;③對“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則錄取到與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最接近的缺額專業。
廣西以外的考生均按第一專業志愿錄取。
第七條 分類招生錄取原則
1. 高職單獨招生
。1)沒有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生,高職單招聯合測試總成績由文化素質成績、加分組成。根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科目成績之和,作為聯盟統一公布文化素質成績。
。3)對進檔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進行專業志愿錄取。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劃分考生的專業,即優先滿足進檔考生的第1專業志愿,其次滿足第2專業志愿……依次類推,直到計劃錄滿為止。
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①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按退檔處理;②對“服從部分專業調劑”的考生,若有剩余計劃,按照服從調劑專業志愿的先后順序錄取,仍然不能滿足的,作退檔處理;③對“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若有剩余計劃,則錄取到與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最接近的缺額專業。
2.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
(1)符合條件的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的中職對口應屆、往屆及2年級考生均須參加測試,不參加測試或者測試成績為零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2)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錄取分為普通對口和“2+3”直升,其中“2+3”直升考生是指我校及教育廳蓋章的《2019年廣西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新生簡明登記表》中的考生。
。3)我校執行廣西招生考試院按順序志愿投檔原則,在確保公平公正前提下按計劃錄取。
排序規則:總分=綜合測試成績(基本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附加分。即:先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分高者排在前面;如果總分相同,則按綜合測試成績排序,綜合測試成績高者排在前面;若總分相同,綜合測試成績也相同,則按基本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排序,基本文化素質測試成績高者排在前面。
我校對口招生的錄取原則為:第一專業志愿專業清;第二專業志愿到第十專業志愿分數排序,遵循志愿。1.對已經投檔的考生,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錄取;2.未被第一專業志愿錄取的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從第二專業志愿開始按順序依次分配專業,第二專業錄滿計劃,按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第四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如果考生所填報的10個專業志愿都已滿額則進入調劑專業或退檔程序。
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①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按退檔處理;②對“服從部分專業調劑”的考生,若有剩余計劃,按照服從調劑專業志愿的先后順序錄取,仍然不能滿足的,作退檔處理;③對“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若有剩余計劃,則錄取到與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最接近的缺額專業。
第八條 附加分項目
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有關規定的加分政策。
第九條 其它原則
1.各招生專業對考生無男女限制、無外語語種限制。
2.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身體條件的要求,除專業錄取要求特別注明的專業外,原則上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3.新生入學三個月內,進行體檢復查,對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通過各省、自治區高考信息臺或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公示的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