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西演藝職業學院招生章程(2)
2021-05-27 21:37:57陽光高考
第五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十九條 我校錄取考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以正常錄取。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一條 已錄取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按時辦理報到手續,如不能按時報到,應向我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我校同意逾期不報到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在符合廣西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規定前提下,可適當考慮學生專業調整要求。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按國家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凡屬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條件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學籍,予以退回。
第七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二十四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精神,凡品學兼優,符合基本條件的全日制學生,均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
。ㄒ唬⿲W費
1.表演藝術學院專業9000元-12000元/學年
2.藝術工程學院專業9000元/學年
3.經濟管理學院專業8500-9000元/學年
。ǘ┳∷拶M:女生6-8人間(1600元/年)、男生6-8人間(1600元/年)
第九章 招生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六條 招生工作監督與申訴
監督電話:0771—4892829、4892636
傳 真:0771—4892829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0771—4951555、4763632、5600160
傳真:0771—4892829
電子信箱gxyyzsb@163.com
學院網址:http://www.gxart.cn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以往有關招生工作規定與本章程相沖突時,以本章程為準,以往條款即時廢止。
第三十條 有關招生未盡事宜參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本《招生章程》由廣西演藝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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